周遭的房屋、渐行渐远的人群都被包裹在橙红色的幕布中,它被扯开,整个三轮车都被染满一层胭脂水粉,它不再是生满锈斑的老旧三轮车。
姜南的心不受控制地抽搐。
她看着眼前这片灿烂的天空,明明对这个地方很陌生,可吸着空气里的微风,却有种莫名的舒心惬意。
这是在以前的旅途中从来没有过的感受。
她心里清楚,这是因为周赫言来了。
十九岁的姜南,但凡遇见不可逾越的鸿沟,她拼了命也要试试,就算是跌倒,摔得头破血流她都不会放弃,她只会咬牙坚持到底,可如今二十九岁,她宁愿选择装聋作哑,也闭口不谈那蠢蠢欲动的情爱。
它被套在枷锁里,快挣脱出来了。
姜南不敢放它出来,可她越来越觉得自己已经开始无能为力了,它就像是一头沉睡许久的野兽,经过春夏秋冬四季轮回,它从来没有停歇过脚步,它永远在伺机而动。
这一天迟早会来,或早或晚罢了。
周赫言就这样静静看着她:“十年,我终于等来一次光明正大的机会。”
听着熟悉的声线和腔调,姜南刚才避开的视线又一次本能落在周赫言身上。
这个时候,周赫言早就侧过脸去不再与姜南对视,他的下颚线也随着动作变化变得愈发清晰。
光线洒在他脸上,姜南看见他的嘴角噙着一抹冷笑,像是不甘。
姜南的每一个毛孔都在舒张,她知道的,周赫言这十年有多难,她真的在大江南北都见过他的身影。
南方潮湿的回南天,北方干燥的凛冬,他永远藏在人群里,他就站在那孤孤单单地看着,像一只找不到家的野犬。
姜南还记得高中时候那个张牙舞爪的自己,热烈而又炽热的爱着周赫言,她会认真告诉他:“以后别说自己是野犬,有家了。”
后来,她亲手弄丢了他的家。
姜南看着周赫言光亮下的侧脸,“你真是疯子!疯了十年!”
周赫言没吭声,他阖眼将后背靠在三轮车栏杆上,黑色卫衣下,露出的那一截小臂线条流畅,手背凸起的青筋一直延伸到那,一片潮红。
他在极力克制。
他确实早就疯了,这十年,他无数次亲眼看着张秉文和姜南走过中国的大部分城市。
所有人都夸他们郎才女貌,可真是天生一对。
只有他自己知道,那时候,嫉妒和羡慕几乎充斥了他整个灵魂。
张秉文触手可及的温暖,却是他始终无法攀越的高山。
他有过一次疯得太厉害了,他不管不顾得给姜南打过电话,他想告诉她,他太想她了,可电话接通的那一刻,所有的想念都说不出口。
他没有合适的身份。
所有人都行,在姜南那,他“周赫言”这三个字就是禁忌。
“疯子?”
声音很低,带着沙哑,周赫言反问道:“你何尝不是!疯了的不止我一个人!”
第五年的时候,周赫言接到过一个电话,对方嘴里一直似醉如痴地喊着一个名字,直到三分钟后有个女人自称是姜南的女同事,她说姜南喝醉了,这是她不小心按到的号码,她表示很抱歉。
那三分钟内,电话里断断续续,都是姜南的声音。
她喊他周赫言,喊了十六遍。
女同事说:“姜南,这人到底是你喜欢的人,还是你恨之入骨的人。”
后来的那几年,周赫言都是靠着那段录音坚持下来的。
那段录音被反复锤炼,早就在他脑海里根深蒂固。
他无法想象如果那时候他在现场,听着姜南喊出他的名字——周赫言,他会发什么疯。
高中那四年,他一直喜欢听姜南叫他的全名,不管是她生气还是开心,或者是有求于他的时候。
那些个瞬间,他答应的时候都会有拥有感,感觉姜南是他的,也感觉自己不再是野犬。
两人沉默片刻,姜南突然问:“所以,要不要一起疯一次?”
面前这个男人回头时已经不再是满身桀骜不驯的少年,他低敛眉眼,不知道在想什么,随后扫了姜南两眼后,语气变得冷淡:“姜南,别逗我,你抽身容易,我陷进去会没命的。”
姜南瞥向别的地方,她越来越搞不清楚自己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姜南身躯往后一靠,身后是缓缓流淌的小溪流。
她又想起那天和郭倩提过的想换种生活方式,她想试着跟着自己的心走,想摈弃心里的包袱,就这样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去翻山越岭,和跋山涉水而来的人,认认真真地爱一场。
这个想法违背道德,她忽然觉得自己荒唐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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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志良家只有两间房,东边一间是许志良和他婆娘住,西边那间常年空关着,许志良也是临时决定回来的,昨天夜里才到家也没顾得上收拾干净。
原本他也不是爱收拾的人。
大老爷们粗糙,只要有个可以躺下来睡觉的地方,其他地方就是发霉发臭,腐烂生蛆都是小事。
他将三轮车靠墙停好,随后帮着周赫言一起卸车上的行李,以及男人刚才在集市里买来的大包小包的东西。
这男人很疯狂,从被褥、被套到盆、牙刷牙杯、拖鞋、洗簌用品。
种类繁多,常用的物件和不常用的他都买了。
许志良摇头心想,这压根不是个爷们,哪有纯爷们这么精致。
忙完后许志良带着两人去卧室,喝着周赫言递过来的水,润了润嗓子,说:“这几天你们就住这间,脏了点别介意。”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霉味。
房子常年没人住就是糟蹋了。
许志良擤着鼻子:“家里不常有人,屋子里有些味道,你们通通风,自个收拾收拾。”
“那个……洗手间在院子里的东南角,晚上起夜你们最好打个手电筒,那路灯时好时坏。”
“对了,我就住对面那间,有什么事可以来找我。”
临走前,许志良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