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赫言这么多年在面对姜南的事情上,始终做不到真的生气。
他冷言冷语,只是在折磨自己。
她最后轻描淡写一句话,他又全盘皆输,实在是不出所料。
就像是谷志航说的,就算姜南真拿把刀插进你的心脏里,你也不会真的去恨她。
你只会去思考是不是自己哪里做的不够好,或者她也许有苦衷。
然后你偷偷找个地方藏起来,自己慢慢舔舐伤口,日复一日,症状加重,你的伤口腐烂发炎,可你无能为力。
有一天,姜南来了,她喂你吃了一粒药,你又暂时活过来了,你继续把自己还没有完全恢复的真心掏给她,她又给了你一刀。
一年四季,春夏秋天,周而复始。
你永远不会改变,因为你太爱她。
理智已经蒙蔽了你的双眼。
屋子里的墙角有青苔,气味腥臭,裹着屋顶的霉味,不分先后地闯进鼻子。
周赫言感觉这些不好的物质都被他吸进了肺里,胸口正闷得难受。
一时之间,他也没接话,只是浅浅地叹气。
他已经泄了气,那股子劲儿在姜南开口的那一瞬间就再也提不起来。
他撸起袖子过去搬箱子,姜南就站在他旁边仔仔细细擦木凳子,水浑浊,他的心也是如此。
周赫言从来没有想过,离经叛道的自己有一天会如此坚持的喜欢着一个人。
他从小性格孤僻,从来不守规矩,好像对什么都不感兴趣,很多时候,他都认为自己一身反骨,没有人能祥得住他。
当然他也曾经想过,自己肯定会循规蹈矩的过完这一辈子,大学一毕业就会结婚,然后生孩子,男孩女孩都要,他喜欢热闹,小孩子跑来跑去才有家的感觉。
可这些年,他等一个女孩等了十年,等着一个未知的结果。
少骗自己了。
周赫言心想。
抹布上的水滴溅在他胳膊上,姜南也在这时偏过头和他说话:“我知道你会来,所以见到你的时候并没有失望,而是在想,周赫言,你来了呀,这次终于不是偷偷摸摸得像个小偷一样跟在我身后。”
周赫言转头看着姜南。
她毛衣领口露出的那一小截脖子白皙水嫩,她脖颈一直都是好看的,他以前亲她的时候,她脖子会红,是那种完全是斑驳的状态。
她的手被冷水浸泡,皮肤表面像是在打颤,哪里都是红的。
看见姜南这样,周赫言只觉得眼底发酸,好像自己是呵护备至的宝贝被糟蹋了,他从她手上夺过抹布,“去那坐着。”
大概是感觉自己语气不善,他眉头一揪,还是软了些:“你还没吃早饭,我买了很多,你挑着先吃点。”
见她不吭声,脚步也不动,他拿眼梢儿看了看四周,再回头时,她的眼睛红了,像是兔子的眼睛一样,可是她的眼睛会流泪。
很大的泪珠就这样无声无息地滴在桌面上。
“周赫言,我错了。”
“那时候我不应该对你说那些狠话,更不应该说从来没喜欢过你这样的鬼话,我喜欢你,很喜欢,从高中开始就喜欢,我不喜欢沈威,一点也不喜欢。”
“那时候,姜宋弄丢了,我太害怕了,一股脑的把所有的过错都强加在你身上,我让你离开,让你不要再出现在我身边,可是后来我后悔了,我想去找你,可宋春霞说如果我去找你,她会弄死你,我又退缩了。”
“在感情里我一直是个胆小鬼,我畏首畏尾,从来不敢大胆地去面对,明明很容易解决的事情,我躲了十年。”
“周赫言,我想叛逆一次,大胆一次。”
人没有预知未来的能力。
所以这十年,周赫言冷静又奔溃,永远在自我内耗,他知道自己求结果,也在忽视结果。
这十年,他穿过太多的大街小巷,也走过许多有她,没她的国家和城市,他看着潮起潮落的大海、万里蜿蜒的大山。
他有想过要结束自己的生命,他在异国他乡用刀割过腕,也吃过大量的安眠药,他折腾着自己早就颓废的生命,他觉得自己再也没有希望了。
他从来没想过有一天,姜南还会告诉他:我喜欢你。
热烈又坦荡真诚。
像那个夏天一样,风都是燥热的,两个年轻的灵魂纠缠在一起,所有东西都是热的,肌肤和很多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他们毫不吝啬地向对方表达爱意。
一千遍。
一万遍。
那么年少轻狂,爱一个人就要把心都掏出来。
死不回头,永不松口,即便是力气耗尽,也要把所爱之人留在身边。
他们是愚蠢的,也是令人羡慕的。
周赫言将抹布捏在掌心中,瞳孔小幅度地颠动了几下,他擦着那块早就破碎不堪的桌面。
他和姜南之间,这么多年过去,爱与不爱还是很重要。
只要那人是姜南。
他无所谓再次被伤害。
他有盔甲,他虽然做不到全身而退,可他有办法疗伤,大不了又是十年。
十年很快的,也就三千多天。
在一张纸上就能画满的日子,他不在乎。
他愿意在这清醒又糊涂的时候,接住带着满腔莽撞和好不容易下定决心的姜南。
“姜南,我愿意陪你疯一次。”
屋外冷得像凛冬下雪的天气,好像突然晴朗了。
潮湿和寒意,裹杂着那些不安的情绪,它飘走了。
姜南轻抬眉角,笑了:“嗯。”
周赫言看着姜南,她稚气未脱的样子,他擦干手上的水渍,走过去牵起她的手。
他握得很紧,姜南能感觉出来,自己的手指几乎要被折断,他的力道不比寻常。
他手指细长、温热,凸出的骨节缠住她冰凉的手指,她感觉那一刻,心都被烫化了。
阔别多年,她知道自己会留恋这样的感觉,可不曾想过,它真的到来了,她没有心跳加速,也没有呼吸困难,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