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背面,密密麻麻地画满了叉,让人更加在意。
不用去数,他心里清楚的很,足足有100个那么多。那是他自己记录的,和南絮分开的时间,一天,两天,三天,四天……手指抚摸着歪歪斜斜的叉,他还能清晰地感受到当时画上去时的心情。最初为什么要做这件事呢?大概是天真的,还以为总会有再见的那天吧。
他把那块布揣进怀里,裹上了羊皮大衣,穿了靴子,提着昨夜没喝完的半壶酒,撩开毡房的帘子走了出去。远山清朗,天色已经全白了。坐在高地上,面对着脚下空荡的雪山和即将升上来的旭日,灌了一口酒抵御清晨的严寒。部分酒渍留在他青色的胡渣上,算了算,大约有十多天没刮了吧,还是更久?
画到第100个叉的那天发生了什么?哦,是他们从景州被迫撤离的日子。哥哥冲进来的时候,他还和往常一样没从宿醉中醒过来。直到全身骨头都快被摇散架了,他才睁开眼睛。但哥哥语气和动作中得紧张感很快感染了他。
“我们必须得离开这了”。林忘边说边收拾东西,把常穿的几件衣服胡乱塞进包袱里,不时朝窗外看一眼。像极了童年每次搬家时的情景,只不过当时这样做的通常是母亲,这次换成了哥哥。当然,母亲总是委婉沉默的,不像林忘会干脆地说出来原因,“我方才在集市上碰到天阶殿的人了,他们肯定也认出了我。居然真的被他们找到这里来了——”
“你到了这里也没收敛,一直积极扩张队伍,他们怎么可能放过你呢。”
“原来你失去公主之后没有变傻啊。我还以为自己的弟弟,很快要成为一个只会喝酒睡觉的白痴了呢。”林忘边说边把包袱放在他肩上,自己去卧室床底下摸出两把剑来,扔了一把给他。
“队伍扩张不是我的主意,也是刚好碰上灾年,附近流离失所的百姓太多。好多孤儿就直接加入起义军了,都是无家可归的可怜人而已。”说话间,两人已牵出了马匹。
“要和阿梅留个口信吗?”
“不必了。她自然知道的。我们干干净净地走了,对她才是最好的。”
那时夕阳洒在路上,把路面照的金灿灿的。他和哥哥骑了马,一路北上,又开始了颠沛流离的生活。
原来,他最讨厌的、在天阶殿的日子,却是这一生中最安稳的时光。但已经回不去了。路上歇息的时候,他掏出那块布,画上了第100个叉。抬头望着漫天金色的云霞,以及在道路尽头眼看着即将沉入山峦起伏的落日,他终于意识到,自己已经离天阶殿太远太远了。他再也没有机会见到她了。
兜兜转转,还是回到了自己人生的正轨里:躲藏和逃跑。
被天阶殿发现的惨痛后果,是他们到了朔岭之后才断断续续听说的。起义军以景州为根据地发展出的近两千人的队伍,几乎损失殆尽,死的死、降的降。其中免不了有些哥哥出生入死的好友,他听到消息时握紧了青筋暴起的拳头,牙都咬碎了,说不出一句话来。
如今,他们到朔岭已经快一个月了,也渐渐适应了北地的气候。谁都能看出来林忘心里始终憋着一口气,他怕是将终身与天阶殿为敌了。
那么自己呢?林隐再次抿一口酒。
此时,太阳已经爬过了对面的雪山,将第一缕阳光洒在他脸上。反射性地拿手挡住眼睛,他深吸了一口冰凉的空气。远远看见,哥哥的身影走过来。
他是要继续变回那个整日酗酒的废人,还是听从哥哥的建议加入他的队伍,帮助他成就大业呢?当然,无论他怎么选择,其实在世人眼里,他们作为兄弟早就站在同一条船上了。
说起来小时候,兄弟俩打架,林隐总是输的那一个。但前两天,哥哥不知怎么的,心血来潮非要拉着他比试比试。他当时甚至还没完全醒酒,但三轮下来,哥哥很快落了下风。最后,林忘气喘吁吁的拍着他的肩膀说:“好啊,好啊”。一些欣慰和不甘杂糅着爬上哥哥的脸,“你这样的身手,就是注定要驰骋沙场、建功立业的。别继续让酒精毁了你了。”或许他这么说的时候,心里还闪过了那个混账父亲的身影吧。
不觉间,林忘已走到身前。他没先看林隐的眼睛,而是盯着他手中的酒壶看了看,“今日起得挺早啊。”
或许另一番劝说又要开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