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孩子也有了。埋怨、發脾氣、遷怒是沒用的。暫時,就自己先「經營」著吧。再說她是馬家的少奶奶,馬大少爺雖有學問但並非做生意的料子,她這身本事終有所用的一天。她公公婆婆要兒子娶她為妻,看中的除了她娘家的家勢人脈,還大有為兒娶賢妻輔助之意。
她勤勤儉儉很快又懷上了孩子,不久就取得她公公婆婆的喜歡信任,讓她幫忙處理一些家裡產業。反觀,馬大少爺終日遊手好閑常追著個未婚女子跑,惹得那女子家人前來控訴,這讓馬老爺感到相當頭痛,因而對兒媳感到愧疚。馬大少爺亡故後,他父母相當傷心。其母有很長一段時間臥病在床,家裏都是樂夫人在管。在她公公授意下,樂夫人甚至開始管理夫家的家族生意。
我送樂夫人托生時,曾跟她說過話兒,了解事情始未,知曉她並不怨恨離愁,同時拜託她給離愁寫封信,藉以開解離愁。
當年馬家遇難,我多方調查,跟王佐談過。他就離愁的情況,問我有沒甚麼方法能解開她的心結。我是活了快兩千年。但我這一介劍修,也只是個會算命、劃符、送鬼魂托生及比其他劍修懂多一點點其他修行法門的劍修。開解還真不會。要是能解的話,要麼是離愁自己,要麼就是過世的樂夫人。
只是修士不能隨意干涉凡人事務。要是為了超渡魂魄,鬼魂寫信拜託我們交給凡人,我們檢查過信件沒問題,沒害人詛咒或法術等,是可以的。但是要我們拜託鬼魂寫信給我們交給凡人,不管是甚麼正當理由,是犯了規條。不過,這也不是甚麼要重的罪,不會因此廢了修為。但要罰錢,一筆為數不少的銀錢。事情沒發展到最差的情況,我也不會動用這封信。所以當年我把信託存在璇璣閣,告訴璇璣閣說這事兒或許沒全完,這信日後或有作用。
這也是為甚麼我向璇璣閣提出這樣的要求:要是王家這任務委託於我,便不能再委託於他人。一般來說受委託的不能提出這要求。但這任務特殊,跟多年前馬家一事有著關連,璇璣閣也就應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