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对于这个“熟悉的陌生人”,林夕多少觉得有些莫名的亲切感。
回到家,杨秀云已经做好了三菜一汤,宽敞明亮的屋子里飘着饭菜的香味。
杨秀云:“夕夕回来啦,快洗手吃饭!”
“好的,妈妈!”林夕略带撒娇的语气,“哇!还有糖醋排骨~”说着就环抱着杨秀云并亲了一下脸颊。
吃饭的时候杨秀云和林夕商量要不要再继续学钢琴。因为她小学时候学过几年,后来因为手受伤就没有继续再学了。
“夕夕,刚刚赵主任打电话给妈妈了,他说你很嗓音条件很好,还有一些专业术语我也不懂,就建议我们让你再学学乐理,看看以后要不要上他们莱艺附中…”
“莱艺附中?”
“对啊,他们学校的附属中学,但是你爸呢,觉得你的文化成绩也好,学艺术会不会有点可惜……”杨秀云自顾自地说着,林夕也乖巧地听着。
“我也还没想过今后要干嘛呢,爸爸打电话有说什么时候回来吗?”
“也没说,估计要年底吧,看他也挺忙的…”说到这里,王秀云似乎也有点无奈,有点感慨,林建松从年初就调到了外地工作了,这快到年底了中间就回过一次家。
“我待会儿也要给爸爸打电话,想他了~”
“不过我和他商量了一下,就问问看你要不要继续学钢琴,你现在手也没事,小姑娘学点乐器也总是好的……”
“好呀,妈妈,现在才初一,学习挺轻松的,我觉得行!”说着,林夕竖着大拇指,脸上露出得意的笑,仿佛在炫耀自己的好成绩一样。
“行呀,小丫头,你最厉害,快吃饭。”杨秀云幸福又欣慰地笑着,只有两个人的家里也一样充斥着爱的味道。
林夕:“这还不是遗传了你和我爸的优良基因嘛!~”
林夕记事以来,杨秀云和林建松就是别人口中模范夫妻的样子。
林建松出身农村,通过自己的努力,当上了建筑工程师,大多时间都在工地,回家时间少,有时候在外地,就几个月才回一次家。
杨秀云出身于莱安周边的云和县,家境比起林建松要优越很多,大学毕业,原本是在图书馆工作,和林建松结婚后,就辞职回家当全职太太了。
第二天上午,杨秀云就和林夕一起去到赵岚军的培训学校交学费。
和赵岚军几句客套话过后,杨秀云准备回家。
杨秀云:“夕夕,你要好好学呀,赵主任给你安排了一个特别优秀的姐姐,你在这等一下,妈妈先上超市给你买点零食,待会儿下课了就自己搭公车回来。”
“好的,谢谢妈妈!”听到零食,林夕又露出了她那天真可人的笑,“妈妈,拜拜。”
等了不到5分钟,来了一个气质非凡的女人。
她叫苏曼君,身上香香的,款式最普通的牛仔裤在她身上都显得格外好看。
“苏曼君,就是她了,你好好教,她自身条件蛮好的。”赵岚军指着林夕,说完就走出钢琴教室。
“好的,赵主任。”
苏曼君侧身和赵岚军挥手,齐腰的长发滑过肩,目送赵岚军,然后回过头,“你好,妹妹,我叫苏曼君,在莱艺上大三,应该没比你大几岁,你可以叫我曼君姐。”
“我叫林夕,你好呀,曼君姐,你长得真好看~”
林夕又露出她那甜甜的笑,她总是喜欢直抒胸臆,天真无邪的表达着自己的心里的所有真实想法。
那一节课上得无比和谐,两人相差7岁,第一次见面,苏曼君就对眼前这个俏皮可爱的满是喜欢。
“好吧,这节课就上到这里了…”苏曼君看了一眼手机的信息,“我得先走了,我男朋友来接我啦~下周见啦!”
“嗯,姐姐再见!”
苏曼君走出教室,向还在上课的赵岚军比了个要走的手势就径直走向门口,那里停着一辆复古摩托车,旁边站着的男人林夕一眼就认了出来:
“这不是那个打鼓的吗?”
男人的衣服没有换,今天他没有戴帽子,上午的阳光照在他脸上,把他的轮廓刻画的格外清晰,是一张温柔干净帅气的脸庞。
林夕到前台签字确认课时,再抬起头,看见苏曼君已经和男人在说话了,心里有些莫名失落:“原来他是曼君姐的男朋友啊…”
待林夕走到门口,他们还没走,林夕上前打招呼:“曼君姐姐,你的男朋友好帅呀!”林夕天真的看着两人。
他们相视一笑,这时候昨天的皮衣男走了过来,一把搂住苏曼君的腰,宠溺地问:“你们笑什么呢?”
林夕把眼睛瞪大,尴尬的呆住了。
苏曼君:“他才是我男朋友~”
“对不起对不起,姐姐,我看你们俩说话,我就以为……你男朋友也很帅!”说罢,林夕竖起她的两个大拇指,俏皮的样子引得对面三人都笑了起来,她也在心里窃喜。
“那可不,姐姐的眼光可是很高的~”苏曼君给了皮衣男一个眼神,“我男朋友,严程逸,吉他手…”
接着苏曼君又看向隔壁:“宋在野,他们一个乐队的,打架子鼓的…”
最后目光落在林夕身上:“妹妹叫林夕,也上着赵主任的课!”
“两位哥哥好!”
林夕心想,“昨天没听错,他确实是叫阿野~”
“你好妹妹!”严程逸抽出一只手来,和林夕打了个招呼,宋在野也对林夕微笑着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