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虽然偏僻,但附近还是有人住的,有人住就有买卖在。
容竞凡带着玉书出了书院,想去附近找点吃的。
前往市集路途遥远,好不容易到了那也没找到什么好吃的,实在是逛了太久了,主仆两人肚子饿得不行了,才勉为其难随便吃了点。
这里的东西只是加了点粗盐而已,寡淡无味,容竞凡没什么胃口,看玉书那丫头吃的挺开心,就把剩下的都留给她吃了。
回来的路上见到别人家的院子里养了鸡,容竞凡想着吃水煮鸡蛋也挺好的,便向那户人家买了一只会下蛋的鸡,顺便买了一些菜,用竹篮提着带回书院。
她的行为让玉书很是迷惑,以前小姐不会做这种事的,又是与奴仆同桌而食,又是去农户家买菜,这种自降身价的事与小姐身份不符,哪有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大小姐关心衣食住行啊。
自从来了书院,小姐就像变了个人一样,不仅性格变温和了许多,而且说起话来总是让她听不懂。不过玉书不敢怀疑什么,身为奴仆,她该安分守己。
容竞凡看了一眼买来的菜,心中安稳下来,不管去到哪里,食物总是能给人满足。以前她就很喜欢自己做饭,冰箱里总是装满了食物,橱柜里也整齐地摆了许多精致的餐具,就连喝饮品的杯子也有很多种。去旅行的时候,她最看重当地美食,总是想着办法学会了在家里自己做。
她热爱生活,总是能发现生活中的美好,能用一双巧手给生活美好,这种简简单单的生活在别人看来或许太平淡,对她而言却有滋有味。
不过这里物质过于匮乏,瓜果蔬菜的种类也很少。要是在以前,这鸡买回去她有很多种做法选择,可现在这个条件最多炖个鸡汤炒个菜,除了油盐什么也没有,口味十分清淡。
容竞凡不知道书院具体是怎么安排吃饭的,买这只鸡回来也只是用来下蛋,好让她在早上吃上水煮鸡蛋。
回书院的时候天就快黑了,这条路又不好走,两人还拿了许多东西,慢慢腾腾的,还没到书院天已经彻底黑下来了。容竞凡看不清路,干脆就停下来看天上的星星。现代灯火通明,大家都住在水泥房里玩电子产品,很少有人会再特意去看头顶的星星了。可是现在,星星就在头顶,而且是那么的亮,她一下子就沉浸在满天星河之中,忘了自己还要回书院,忘了天黑在外面是多么危险的事情。
这里的环境和治安都比不得现代世界,她并不知道这些,幸好玉书在一旁提醒了她,“小姐,你在看什么呢?咱们快回去吧,我害怕,这里荒郊野外的,万一遇到野猪什么的,就危险了。”
“你看天上的星星多亮啊!”
“每天都这么亮啊,小姐,别看了,回书院再看也是一样的。”
被玉书拉扯着,容竞凡只好加快步伐赶路,但她心里一直在想以前的生活,她是一个喜欢独处的人,经常会一个人呆着自娱自乐,晚上她很少出门,关于夜晚的记忆,她只记得房间里亮如白昼的灯光,大大小小电子屏幕上的色彩,还有网络世界的信息冲击。
至于天空,她记忆里的是夏天放学时红色的夕阳和晚霞,是冬天很早起床去学校的时候,天还没亮,路上只有几家早餐店开了门,天是黑的,早餐店的灯光是最亮的灯,她会盯着热饮氤氲出的水汽和说话哈出的热气看,而天空只是不被注意的背景。
现代生活节奏太快,大家都疲于奔波,心思也被网络热点分去,大家关心全世界的新鲜事,可是星星一直就在那,一点也不新鲜。虽然这么想,但是现在看到头顶的点点星光,她还是想家了,想念现代的文明生活,想念方便快捷丰富多彩的生活。
恍惚间,玉书的声音把她从幻想中叫醒,“小姐,你小心点看路,大晚上的,蛇虫鼠蚁多。”
“嗯,你自己也小心点。”
两个人牵着手穿过已经没过脚踝的草丛,朝着远处书院的微弱灯火走,夜间的寒冷使掌心的温暖更加暖心。
掌心的温度带给容竞凡一种真实感,将与这个世界有脱离感的她短暂的与这个世界的真实连接起来,她忽然察觉到身边的人是有血有肉的,也想去探寻温度背后的灵魂,“玉书,你觉得活着开心吗?”
玉书不假思索回道:“开心呀!”
“为什么呢?”
“因为小姐对我很好,能跟着小姐我很开心。”
容竞凡有些好奇,这个封建社会,做下人会开心吗?难道每个人都接受自己的命运吗?哪怕做人牛马任人驱使也甘心?玉书这样说或许只是下人对主子的奉承罢了。
小姐问的太突然,以前小姐可不会关心她这种事,今天忽然问起,她便下意识这样答了,不过有些话她没说出口。活着哪里总是开心的呢,但再苦也是有开心的时候。
她生来贫苦,家中孩子太多,难以养活,娘亲只得将她卖来容家做奴仆。容家是世家,显赫富贵,即便做奴仆也活得比她在家舒服,而且她作为大小姐的贴身丫鬟,是被很多人羡慕的,她月银比很多奴仆都高,穿得好,吃得好,分位也高,还能经常跟着小姐出去玩,因此在府里,眼红她的人也不少,想要坐上她这个位置的人都排上了队,好多人盼着她出错能顶替她呢!当然和小姐相比,她们便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但是她认命,人各有命,她只盼着下辈子投个好胎就行了。
容竞凡没有再问下去,她在心里庆幸自己的身份,幸好她穿成了一个富家小姐,要是穿成了奴隶下人或者这里的男人,那就没有翻身的机会了。
不过说到奴仆,以前不管是看电视还是小说,大多数作品总是喜欢塑造忠仆的角色。在她看来,所谓忠仆,不过是为主角牺牲的工具罢了,完全是反人性的角色,即便有一心为主人的义仆,也不该是那些三流作品中表现得那样只有纯净的忠诚,不掺其他任何杂质。或许是作者在塑造人物的时候,更多代入了主角,加上懒得去认真塑造小角色,便将奴仆脸谱化了。
现在她在小说的世界里,对上玉书,也不知会是怎样的,单纯亦或复杂,玉书年纪也才十几岁,想必是个可怜的好孩子,她以后得对她好一点才行。
她对玉书笑了笑,将她的手握得更紧了,两人加快脚步摸着黑往回走,忽然前方不远处的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