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沈清韵,是大鄞第一女将军。
统帅军队班师回朝之日,京中的百姓自发出城十里相迎,他们或看着队中的家人涕泗横流,或一路追随军队承歌载舞;更多的是在高呼我的封号。
“道韫将军威武!”
“娘亲,我们这是去哪?”
我回头。
此时的政安不过两岁多,生在漠北,自出生就在营中长大,枯燥无味的行军之日,有他在的地方总是欢歌笑语。
朝歌笑盈盈地看看政安,又看看不远处的城门,“是京城,我们回家了。”
我亦朝他笑笑,而后转过头去,城门大敞,皇帝统领文武百官相迎。
我又细看了看,不多时就找着了他。
他一身诰蓝明袍,立在皇帝左侧。
——周怀谨,当朝左相,我的夫君。
翻身下马,我向皇帝行礼,将漠北众部落的投降书呈上。
皇帝尤其满意,庆功寡大摆了足足三日。朝中大臣向我祝贺,我一一应下。
朝中的酒远不及漠北的烈,但我还是觉得难受,我想见的不是他们。
我向皇帝请命,准我去后宫看我阿姊,皇帝自然同意。
我阿姊是敏妃,位列四妃之首。一见到我,阿姊的眼睛就红了。
未出阁时她就爱哭,我离京是亦然,现在还是如此。
阿姊问我:“在漠北吃得好吗?睡得好吗?穿得暖吗?”
我说:“好好好,一切都好。”
我又问她:“你在宫中吃得好吗?睡得好吗?穿得好吗?”
阿姊说:“好好好,一切都好。”
我给她讲大漠孤烟,讲长河落日。她给我讲宫墙院柳,讲纸莺鸢花,其实我更想知道她有没有被欺负。阿姊跟我说没人欺负她。皇后娘娘贤良淑德,后宫一派祥和,
回到府上时夜已深,我本想把拨浪鼓给政安,他早已甜甜睡去,便命朝歌布酒。
“在宫中还没喝够?”
对我,周怀瑾总是寒着脸,眸色深沉,有神且润泽,鼻梁高挺,薄唇微抿,像画中走出来的仙人。
当年鲜衣怒马的状元郎,此刻眉头却是紧蹙。
我朝他淡笑,晃了晃酒袋中的玉液:“夫君要与我共饮吗?从漠北带来的烈酒,是宫中淡茶无法比拟的。”
他只冷眼看我,清冷道:“即是回了京中,便也是我周某妻,当有些妇人样。”说完他便拂袖而去。
像是僵住一般,我唇边的笑意渐渐淡下去。朝歌欲言,我抬手,屏退众人,直留一盏昏灯和天上孤月。
漠北的酒真烈啊,烈得我眼睛疼,有多疼呢?即便是漫天黄沙扑面都没有如此疼。
我想起方才在宫中,阿姊落泪的样子,她的眼泪真烫,打在我手上,比暴雨日中的豆大雨滴和寒日里的冰雹打在身上都疼。
我伸出手想帮她抹去,最后只是用最柔软的指腹轻轻擦拭,手握刀剑多年,手上早已没有一块柔软的地方,若是弄花她的脂粉,刮伤她的脸怎么办?
她那时握着我的手,哭着说的话是什么来着?
我昏昏胀胀想了好久,她说:“若是阿爹和阿兄在,定不会让你遭这种罪。”
是啊,若是阿爹和阿兄在,我也是被全家人护在手心里的小幺。
我阿爹是第一护国将军,我阿兄亦是大鄞得力大将。
阿爹晚年得我,阿兄彼时已经束发,三岁之前,我都是挂在阿兄身上玩闹的,那年阿兄为国捐躯,倒在了防守边疆的塞外时,我便失去了疼我爱我的兄长。
丧子之痛加上家国大义,父亲披胄戴甲奔赴战场,一走就是两年,再回来时,我只知道,我没了说好护我一辈子的父亲。
两月后,阿娘也没了。不止我失去了家人,五万沈家军永眠他乡,换来了大鄞百姓十年安定。
沈家家大业大,却再无男丁,我不再穿上女装,从此手上握着不再是绣花针,而是无眼冰冷的刀剑。
二八年华,京中女子身披红妆,我第一次站在血淋淋的战场上,眼前一片猩红。
我赢了。
回京之时,我不记得百姓的欢呼,也不记得他们怎么庆贺的,再回过来神之后,我便是“道韫将军”,皇帝一纸诏书,我和周怀瑾变成了结发夫妻。
喜悦吗?自然是喜悦至极的。
多早就注意到他了?我不记得了,但我从未想过能和他成婚。他那时在政坛上早已展露风采,皇帝很是器重。
喜悦之后,是对他的无尽愧疚。
沈家虽名望高重,但在朝中势力并不枝叶繁茂,重要的,都在我手里。
周怀瑾是新帝最器重的人。
他虽年少,但所见高远,且贴切民生,最重要的是他乃布衣出身,凭一己之力夺得状元桂冠。
我和他,终究只是皇帝手握皇权的手段。
无他,我手握大鄞绝大多数兵权,而周怀瑾出身寒门,背后没有盘根错节的势力,我们的结合,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更便于皇帝掌控。
可惜了,他本应该有秀外慧中小鸟依人的娇妻,偏偏和我这种不知轻重的粗鄙之人相绑。
我想了很多很多,本应该泪流满面,可我摸上脸,上面除了燥热,没半点湿意。
我是当朝道韫将军。
翌日,我换上便装,拎了两壶酒前去拜访一位长辈,也是阿爹当年的部下。他教我习武,我能有今天的成就,他功不可没。
“好啊,老将军和小将军在天有灵,见到大鄞百姓安居乐业,也能瞑目了!”饱经风霜的老将,此刻眼角也沁出泪珠。
是啊,阿爹阿兄,阿娘,你们看见了吗?
朝歌是我的副将,那年她流亡到此,我收留了她,她便和我一起习武,是我的亲人。
她正操练军队,政安也拿着我给他制的小木剑挥舞。
“将军!”见到我,政安把小木剑放置在案上,朝我一路奔来。
我抱他起来,笑着捏了捏他的鼻子,“今天学到什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