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格没有和乘务员多纠缠就下了飞艇。此后我一直是一个人。又陆陆续续过了几天,我发现我的记忆变得很差,对于时间的感受变得迟钝。在地域间跨越要注意时差,当地的人们可以依靠一日三餐的饥饿感摆脱钟表,规律的生活是一种惯性。但我不行。
我经常忘记我吃过饭没有,我的记忆一秒一年地更新着,我在一秒内进食的次数是上千次,一分钟就是五万多次。
与此同时,我掌握了一个人类终其一生都不可能接触到的知识量。基础学科、经济政治……在一次乘载之后,双脚虚浮,晕乎乎地下车,脚尖触碰到地面的现实的一瞬,我突然知道了该如何按照顺序解剖人体然后再像拉上拉链一样迅速缝合。路过街上的钢琴,按一下就知道音调不准。我掌握提琴和芭蕾,背得出乐谱和走位,但是我手脚没有茧,四肢僵硬。
我最庆幸的是,我知晓了遗忘的技巧,放空脑袋,既不去回忆也不去构思,若非如此,我丝毫不怀疑我会走在街上,由于对头脑的管制松懈,因过量的信息冲击而昏倒。
为了保证基本的生存,我会下意识地去看自己的手背、手臂、大腿,我用可擦记号笔在皮肤上记录我接下来要去哪里,上次吃饭是什么时候,当大部分容易被查阅的皮肤已经被黑色字迹写满时,我就会找个地方洗澡把它们冲洗掉,于是清理自己的时间也固定下来了。
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了9月10日。
我读取完最后一次循环的记忆,随即陷入了很沉很沉的昏迷。我是被巴士的司机叫醒的,因为车已经开到了最后一站。迷迷糊糊往外看,望到阴沉沉的藏蓝色云层,阴影打在城市高高低低的轮廓上。
“现在是……傍晚?”我揉了揉太阳穴,准备下车。
——“诶!你等一下!如果你交出一点钱的话,我可以让你在车上过一个晚上,然后明天再把你送回车站去。”
“为什么?”正常情况下应该直接让我下车吧。
“这个城市到了晚上犯罪是合法的,现在你一下车,不用等第二天,你的朋友、家人这辈子都不可能再找到你——”
“所以你靠这个谋取暴利吗?”我打断他的话。
我的话一下子让眼前的男人气愤地满脸发红,他提高音量,冲着我喊:“你有没有搞清楚啊!我可是在救你啊!你知道我每年救了多少人啊!如果不是我,你会被卖到不知道哪个旮旯里去!”
“嗯,我理解。‘有时候我们做一些坏事,是为了避免发生更糟糕的事’——不过作为提醒,下次见到像我这样看起来好欺负的人,还是不要‘善心泛滥’了——会死的。”我幽幽地说,两三个小时的昏迷让我的声音听起来有点喑哑。
我在他抱怨甚至恼怒的眼神灼烧下走了车。
我来过这个地方。
当他说到“到了晚上犯罪是合法的”这句话时,记忆就被动提取了。
索莱尔之城。
和其他城市不一样,虽然阳光也在白天降临这里,然而罪恶蛰伏在阴影里,每到夜晚便规律性地爆发。这是一个有着五万左右人口的小城市,其中有过犯罪经历的人就有八成左右。
他们大多是被流放的政治家,躲避风头的经济犯,在国家的其他角落犯下死罪不得不找地方藏身的强盗、杀人犯。
警察系统内部腐败,默许地下产业。他们只会在白天出警,从早上八点到晚上八点,十二个小时。
犯罪在这个城市实际上是不合法的,甚至每天都有人因故意杀人而被判处死刑。而司机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存在一条约定俗成的规定:
【NO BODY,NO CRIME】。
没有尸体,不予立案。
只要在早上八点之前清除所有的犯罪痕迹,警方就会当做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
如果杀了人就要在八点之前把尸体藏起来,不能留下血迹、打斗痕迹,要让他看起来像是人间蒸发了一样。但是把尸体埋在庭院里绝对不是什么好的选择,因为谁也说不好草坪底下究竟已经填了多少肥料。
在夜晚,打架斗殴是最常见的,几乎随处都会发生。但是再怎么凶神恶煞的几帮人前一秒还扭打在一起,七点半的时候绝对一个个都弯下腰来把打碎的玻璃和撕碎的衣料集起来扔进垃圾桶,再用水管把血迹冲干净。
看起来抢劫是最轻松的,只要把包抢走就跑,迅速到根本不会拖沓时间到八点。其实不然,因为敢在夜晚走在街上的人,几乎人人都别着一把枪——至少他们都有让人第二天消失殆尽的门路。
这里的人们致力于维护白天的和平,在白天犯罪的人会被处以有期徒刑,五年起步,上不封顶。他们被刑满释放后,往往不出三个月就不知所踪了。
这是一个控制人口的方式,来自世界各地的人逃亡至此,当发生战争的时候,处于两国交界的索莱尔也时常有难民涌入。既然警察不会介入调查,那就由自己动手——人口问题在居民以命换命、以暴制暴的方式下得到妥善解决。
这样极端做法的其中一个原因在于,这个城市有生活在光里的人——毕竟如果只看白天,索莱尔是一个相当美丽、富裕又经济繁荣的旅游城市——所谓“生活在光里的人”,他们是长久生活在这里却不知晓其黑暗面的人,他们被保护,被爱护,被刻意隐瞒。他们走在路上,一眼就能看出来和其他人的区别。
某一个我在这里一连待了四个月,如果不是【一千零一夜】让她的故事戛然而止,她也许会考虑在这个城市定居。她在这里玩得很开心,这是没有跳楼机和过山车的乐园,却事故多发,死伤惨重。
走在傍晚的路上,现在是晚上七点多。街上的店还开着,名叫普普里的十四岁少年热情地想要从我的手里拿走包。
——“你是来索莱尔玩的游客吗?我家经营着旅馆,要不要趁早去看一看?”
那是一个有着棕黄色皮肤,四肢细长但是肌肉健硕的少年。他说他知道哪里的酒最好喝,如数家珍难找但是出名的古着店,特色小吃或者景点。
“那就麻烦你带我去吧。”
他笑得很开心,走在前面一蹦一跳地替我带路。
我扭头看到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