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筒字营。”白云公子的脸色,一时变得复杂,“三千筒字营,赴死守望州,何等壮怀的事情。” “只可惜,朝堂上的那帮子老鬼,只当成了败兵。” “外有北狄战祸,内有奸党误国,可怜我大纪皇朝,好一番风雨飘摇。” 顾鹰站在一边,久久不敢接话。 “那位小东家,终归是有些本事的人。却偏偏又想大器藏拙,单单做个酿酒徒,岂非是明珠蒙尘。” “主子,那小东家,似是和常小棠有染。” 听到这个名字,白衣公子眉头一下子皱起,“又是常小棠?莫要让我摘了把柄,我真生气了,大不了与他杀一场。” “那年我与他同窗之时,路遇一个钓鱼老叟,犯了罕症,已然是病得奄奄一息。我问他怎么救?” “他说救不得,不如让个渔位,直接就……推老叟入江。” 顾鹰有些愕然,没想到还有这一出,“那主子如何做的。” “我跳入江里,把老叟救了起来,请了最好的御医,依然也救不活。” “但我那会说,不管是老叟,还是哪个病入膏肓的东西,只要不死,我便要救!” “救不活,便也要救!” 立在垂柳下,白衣公子语气沉沉。露出长袖的两只拳头,蓦然青筋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