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郑知秋获得法理经学统的承认,而郑知秋亲自参与的两案,江州余氏案令郑知秋闻名于世,真正令郑知秋成为妙容夫人的则是江州钱清亦案。
江州余氏案,说江州有一女子余氏阿云,自小家贫,被卖给当地吴家做童养媳。一日,余氏突然失踪,后家中时有恶臭,邻人向里长一再汇报,大家一同来到吴家,一经掘地,发现吴胜勇藏尸于院中。衙门很快就将吴胜勇扣押,吴胜勇在狱中不久,主动招供是自己所作所为。
当时江州府衙分为两派。一派认为,吴胜勇对余氏有所有权,虽犯下罪行,但很快如实交代,有自首情节,可同杀奴等之,予以谅解,故应该按照故意杀伤人罪减轻二等。
另一派则坚决反对减罪,要求死刑。他们认为,吴胜勇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确凿,影响恶劣,应当严罚。
由于此事惊悚,很快传遍大齐,而两派之间的纷争,不止限于江州。时任江州女学掌事楚岸因大人联动女学诸子上书,得到眉椛大人一应支持,以太傅王在熹为首,御廷直言,直达天听。
郑知秋做的则是这些之外的工作,她仔细走访探问,得知吴家余氏往事。原来吴家家里本有家产,只是长子吴胜勇滥赌,很快败光祖业,连带气死一双亲长,钱米渐断,吴胜勇打起卖掉余氏的念头,醉酒跟人说了。此后有人来同吴胜勇计谋,说只要余氏卖身,愿意拿银两来,吴胜勇同意了,于是渐渐成为生意。余氏被迫卖身,吴胜勇自觉颜面无光,平时对余氏非打即骂,终于一日将余氏打死。
多番求证后,郑知秋以笔陈言,指出三点:一、吴氏杀害余氏的事实确凿,并意图藏尸,手法残忍,影响恶劣。二、吴氏无权处置余氏。余氏与吴氏的婚姻事实存疑,双方无媒无聘,疑为私合。三、吴氏逼良为娼。余氏乃良家,未签身契,余氏卖身,疑受私刑胁迫。或云,冤冤相报何时了,臣以为,罪不证不以明,罚不行不以正,有罪有罚,天理昭昭。
郑知秋的陈言,直击保吴派的脆弱之处,尤其是最后,提出自己的刑罚理念,广闻天下。最终陛下圣谕,裁定吴氏死罪,秋后问斩。
第二桩是江州钱清亦案。
江州文人举子钱清亦是那年的新科进士,大好前途一片光明,突然被控告通奸□□任氏,说钱清亦趁任氏丈夫戍守边关,两人发生苟且,钱一朝下狱。
钱清亦通奸一案一直众说纷纭,但直到今天可以定论的是,这是涉及当年红白党派之争的典型案件。
所谓的红白党争,也就是朱白党争,朱之红,白之白,故谓红白党争。
当年的红白党争激烈,一边是先朝遗老,一边是新朝新贵,彼此互不相让,双方在朝廷政策上往往背道而驰,互相攻讦。
朝廷上人人自危,避免立于夹缝之中,钱清亦就是那个倒霉蛋,刚好引起双方的注意。
他在士子游会上写了首诗客套恭维了白家尊贵,谁知道这首诗写得太好,一时为众人流传,满上京城都知道了。
要说这首诗,实在也不见得他多认真用心,但是竟然就此出名,不知觉中就替他自己站好了派别。
刚好那年陛下的先后崩逝,不久朝廷为皇帝的继后立谁争论不休,这直接触及到各方势力的利益,大家试图在斗争中达到一种新的平衡。当时朝堂上一部分人提出立小陈氏,一部分人提出立淑妃。钱清亦在上书折子中直言陈家势重,陛下应当再三思量,立新后不急于一时,而须仔细考凭,再行选出堪当国母之人。
可以说钱清亦是忠诚赤骨了,他是从皇帝的角度为皇帝思量,可是到底他不是皇帝——他无法站在那个位置,把一片纷乱中的角逐斗争看明白,更感受不到作为皇帝的进退犹疑。
后来就发生任氏控告,任氏当堂将他身上的特征说得一清二楚,并触地而亡,众人哗然。下狱不久,钱家从中周旋,试图私下了结此事,可是任氏夫家依然不允,一定要治他通奸罪。
上京满城文人以之为耻,口诛笔伐,钱清亦名誉扫地,他自觉百口莫辩,在狱中写下血书,最后撞墙身亡。
消息传到江州,郑知秋就是在这个时候走近他的。
郑知秋花了两年的时间为钱清亦翻案。
事情其实很简单,郑知秋是在两年后找到任氏的丈夫,她取得他的口供,证明他们一家是受朱家的指使,暗中构害了钱清亦。
送走给陛下的上书的时候,郑知秋已经做好被革职、退居二线的准备。
那日她去了老师家。
她的老师是楚岸因大人。楚岸因大人从江州余氏案后,在保吴派的后续清算中,为了保护她,自请去了江州女学掌事一职,转而推荐她入职。
她是来祭拜的。
楚岸因在她入职后,两年不到就因病去世了,她才知道她是耗着多大的心力,一直为她遮风避雨。
如今她也要替别人拂去身上雪。
两日后,陛下的圣旨传来了,比预期中还早一些,更与预想之中的龙颜震怒不同。
陛下非常轻松地为钱清亦翻案了,并赐语至诚,她隐约之中才意识到,或许陛下是怜惜钱清亦的,这怜惜是因为遗憾他不生,也是舍得他去死。
钱清亦案成为陛下肃清朝廷之内红白两党的一件利器,朱家败走上京,白家从此没落。
到最后,陛下甚至问她可有所愿封号,可以赐之。
郑知秋当即回复公公,自请为“妙容夫人”。
从此世上有一个妙容夫人。
这就是大家都知道的那些传说,大家反复回味,流传了几十年的传说。
传说里没说的是,楚岸因大人小字越风,又字妙容。貌绝,擅画,又爱烹茶。终生未嫁,问之,答心有独乐,不必求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