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李群玉的状态好了点,但还是时不时有点神经质,林见欢只能日夜住在她家,避免她出意外。
李群玉在书房写字,林见欢就去收拾画室。
掠过一幅幅生动饱满的画,被角落的墙上一幅画吸引住视线。浓烈的色彩之间是跌倒在鸢尾丛中的少女,她露出一只眼睛,直视着画外的人。是那幅《鸢尾》。
门锁一声轻响,李群玉走进来,拖鞋在地毯上发出轻微的声音。
她在窗下坐下画画,林见欢就轻声走出画室,关上了门。
李群玉在画室里画画,突然关掉了灯,周围只剩一盏幽暗的灯,她又忍不住开始哭泣,突然一声开门的响动,是林见欢听到哭声过来了。
林见欢看向黑暗中唯一的光源,却不想看到了这样的画面,群玉不安的掩面坐在地上,背后巨大的红色蛛丝就要化为实质缠绕住她的手脚和长裙,像要拽她进入无尽的黑暗。
林见欢放缓脚步走过去,“怎么了,不舒服吗?”
李群玉没有抬头,闷闷的说:“不是,是我控制不住情绪了,我脑袋里的东西好乱,我好难过。”
“那去睡一会儿,好吗?”
李群玉点头,然后去了卧室的床上躺下。等了一会儿,林见欢确认她睡着后轻轻的走出卧室关上了门。
他又走到了书房,收拾李群玉刚才扔了一地的纸。
捡起落在桌底的一张信纸,看到上面的字林见欢忽的一阵冷颤。
[在我的尸体中,进行着一场盛会。
虫蚁啃食内脏,蚯蚓滑过体表。
血液浸湿虫蚁的身体,它们却仍然踩踏,又突然涌动。
它们低头啃食,全心膜拜赐予生命的母体。
我已经是一具腐烂的尸体,可我的心脏仍然跳动。
足够坚定的人,会拥有一颗不会死去的心,一个纯洁的不会死去的灵魂。
是这颗心杀死了□□,它要带着永远无法得到的欲望,一直深埋在太阳无法触及的地底。]
这段话林见欢曾在那本书里看见过,是李群玉所写,而今天,它又一次出现在李群玉的笔下。就这一瞬间,他像从头到脚滑过一块冰块,突然涌现出一种无力感,这让他清醒的认识到这里是一个什么世界,也让他终于的明白,没人可以拯救李群玉,也许这就是李群玉的宿命。
可是即使这样,他依然做不到离开。
这个世界并不好。
他没有从前的身份地位,只是一个普通的警察。如果李群玉被警局抓捕,他也没有能力把她带走。
对于这个世界以他现在的身份有一种无力感。
一个本身优秀的人,没有了地位身份的加持,是不会发光的。这里不是穿越爽文,这里是另一个现实。他在这个时代什么也做不到,这就是现状,这才是真实的联邦。
可是这里有李群玉,这样一想,他突然也不讨厌这个世界了。
坐在李群玉之前坐的位置,林见欢也写了一封信:
[爱上一个人,就好像信奉了一个永远不会陨落的神,忠实的跟随她、见证她,见证她的升起、她的热烈、她的黯淡,永远都要陪在她的身边,不会阻止她,不过多的表达。
我接受她的所有,即使血腥,即使罪恶,即使违背我的本能。
我同情她的苦难,甚至于感同身受。
我捧她做我的神。
我时常幻想参与到她的从前。
我想带给她拯救、带给她爱,并且送给她所有正面的礼物,所有能够牵引起她正面情绪的东西。
我愿意用我的所有,我所拥有的一切,财富、地位、生命,换取她的垂怜。
就算流浪,就算再没有一个人记得我,我还是高兴。]
写完后他坐在椅子上呆愣了很久,然后起身把这张信纸放在了李群玉刚才写过的一叠信纸中,一起放置在书柜上专门放信纸的角落。
如果李群玉要沉沦在她无边无际的等待中,那自己也要和她一起沉沦。
不再在乎什么书中的世界,不在乎她做了多少错事,不在乎她还有什么秘密,就像现在这样,一起光明、一起黑暗。
第二天,李群玉还是不出门,只来回在书房和画室之间转。
林见欢不放心,又偷偷观察过几次,后来有一次开画室的门,李群玉察觉到了,她回头看他,染上病态的眼神,用那种看似温柔,实则冰冷的眼神。
林见欢还看到她正在画的画,画上是着火的玫瑰花。群玉轻轻的笑了,很沉静很落寞,整个人笼罩在昏黄的微光中,像她的生命在燃烧。
李群玉情绪不受控时和他说过一些洛香安的事,也隐约说过她自己的事。
某一个瞬间,他觉得李群玉很洛香安很像,都是那种疯魔的状态,压抑的感觉。一样的表面温柔无懈,背地里错事做尽。同样无奈、可怜、无助。
洛香安比她大很多,在她的成长路上起到了不小的引领作用,也提前给了她庇护。
在他穿越前看的那本小说里洛香安就是卷一的主角。洛香安是江城最大的富豪,容貌瑰丽,穷凶极恶,是人们经常形容的那种面若观音,心如蛇蝎的恶毒之人。他像一株罂粟花,致命的诱惑,美丽又满含恶意。
李群玉和他有很多共同点,同样的艳丽、同样的恶毒、同样的高智商,都拥有掌控人心的力量和绝对强大的人格魅力,都那样的靡丽、腐烂,像一支最污浊的地方开出来的鲜红色的花,短暂的惊艳了时光。
如果洛香安是罂粟,那李群玉就是玫瑰,都那样的鲜红、艳丽。
林见欢以手伏额,仰倒在床上,睁开眼睛看着视线前面,回忆着穿书前看到的内容,良久,又慢慢闭上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