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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 二 金銮殿君臣论诗砀山沟母子为奴(1 / 2)

大中八年(公元854年)季秋九月,唐宣宗在吏治上的整顿已大见成效,他也早以由人们熟知的,可以“以为戏笑”的“不慧”的“光叔”,(武宗喜欢叫他“光叔”,以逗他开口说话取乐)蜕变成“明察沈断、用法无私、从谏如流、重惜官赏、恭谨节俭、惠爱民物”的“小太宗”。真可谓圣人鳖行,虎变莫测!

一日清夜,宣宗步月归殿,兴致不减,遂召翰林院学士韦澳论诗,君臣对烛而坐,淡酒助谈,一语一递,更深而意兴不减。左右内侍却头重难支,宣宗一向体怜这厮们,便使他们且下去歇歇。内侍们也乐得如此,并没有另生心眼,韦翰林门第虽高,却只是个六品上阶的考功员外郎,也无意防范什的。韦澳低着眉眼还在继续适才的话题,不想宣宗的神情已是变换了。宣宗侧头向门屏处凝看了好一会,才转了过来,突然便凑过身子,低声问道:“近来,外间谓内侍权势如何?”

宣宗口中的“内侍”并非泛泛地指称整个北司(即内侍省),甚至也不是指称北司四贵——枢密使无爪无牙,不足为惧,可忧的只有左右两军中尉。掌握天子禁军的他们几乎拥有天子所有的权力,能杀人,能活人,能使人富,能使人贵!能使人做节度使,也能废杀节度使!能使人做宰相,也能废杀宰相!能使人做天子,也能废杀天子!当然他们并不总是如此跋扈,皇帝虽奈何他们不得,以宰相为主的南牙百官虽奈何他们不得,可是闹得僵了,天下大乱,他们也得不着好,指不定便真有藩镇起来“诛阉党,清君侧”(甘露之变后,仇士良只手遮天,时昭义节度使刘从谏便曾上表暴扬仇士良、鱼志弘的罪恶,并放言“如奸臣难制,誓以死清君侧”。刘从谏为刘悟之子,父死,得节继为帅),俗话说得好,伞要撑着,碗要捧着!

若说这厮们的权力还有什缺陷的话,便是左右中尉这两张大榻,由谁来坐,坐多久是由天子乾纲独断。禁军的将士虽不忠诚于天子,可也并不总是忠诚于某一个宦官,他们忠诚的只是在宦官统押禁军的这个变态制度下所享有的超格的权与利,任谁做中尉,任谁做皇帝,也都要争着赐将士们好!

韦澳当然明白宣宗所指,无论在什么场合指说中尉都是非常不智的,这种话题能避谈就避谈吧!他恭谨地说道:“陛下神威果断,内侍们也是非比前朝了!”宣宗闭上了眼睛,摇头道:“全未!全未!朕尚有畏之在。爱卿,策将安出?”韦澳抬了眼,宣宗睁了眼。韦澳垂头道:“若与外廷计议,臣恐有‘太和之变’(即甘露之变)!”他尽量把“太和之变”四字说得轻而慢,似乎过重过快地说出都会带出血腥味来。同时,他又稍稍作了顿,希望天子能听明白,想明白,此事绝不可轻易。过后,他才继续说道:“不若就其中,择有才识者与之谋!”说完,他的脊背便不由得冒出冷汗来,“外廷”二字将南牙文武百官摒除了在外,“其中”更是将自己这个内臣也摒除了在外,这是教天子孤身与虎谋皮呀!

“此乃末策!”

出乎意料的,宣宗并没有怒责,而只是如师长般微露了些不满,轻叹一声道:“朕已试之矣,这厮们自着黄、着绿,至着绯,皆知感恩!一旦着紫,便相与为一体矣!”

据《旧唐书》记载,在唐玄宗时,长安各宫的宦官加宫女在内便有四万人之众了,当时穿黄衣的有三千多人,穿紫衣的有一千多人。穿黄衣的仅仅是有口粮领取,而紫衣却是大唐王朝最高的品服。从宣宗上面的对话可以看出,宦官在当时也是分了层级的,穿上紫衣的自有他们的权利,其中就包括出任中尉的资格(当然不限于此)。恩义虽足以动人,可是何如天地间最至高无上的权力以及此权力所带来的无边的富贵!

宦官都是没鸟的汉,或是小时吃人割去的,或是狠性自阉,其中甚至不乏富家公子,为了什来?岂可以常人之情论哉!所以韦澳的对策真是书生之见!

后来宣宗又换了一个人,换了一种方式,在他表示欲尽诛宦官后,他的宰相令狐綯在密奏中这样回复了他:“但人有罪勿舍,职有缺勿补,自然消耗,至于尽矣!”宣宗对这个对策也并不满意,恩义只足以结非紫者,法度亦只足以诛非紫者,己非有长生之术,如何耗得尽这几千着紫的?宣宗没有想到的是,这封密奏在放到御案之前早已过了枢密使的眼。

以宦官押禁军,始于代宗,设置左右中尉一职分押左右禁军在德宗贞元十二年(公元796年),首任者是窦文场、霍仙鸣,史料载之极明。以宦官接受奏表及向宰相传达帝命,进而参预政事,设置“枢密使”一职,终至于与宰相共参国政,史籍上全无明确记载。在《资治通鉴》中,“枢密”一词首出现在代宗永泰二年(公元766年):“宦官董秀掌枢密”,再次出现在宪宗元和元年(公元806年),当时中书省主书吏与“知枢密”刘光琦相勾结,使宰相亦不得不为之低头。“枢密使”首出现在元和五年(公元810年),时任者为梁守谦。有学者便说“枢密使”乃元和初所置,与之相关的“枢密院”则由宣宗所置,有学者认为设置枢密院以枢密使押领便始于永泰年间。笔者较为认可前者,只是以为“枢密使”之设非是夺相权,乃在分化宦官,使中尉不再干预政事。宣宗欲尽诛宦官而不得,则莫若步武祖考!

像相关史料所表明的,宣宗不独设置了上下枢密院(又唤作内枢密院),还设置了南北宣徽院,名则宠之,实则分枢密使、宣徽使之权为二,使其相互制衡。神禹治水,疏而不堵;阴阳不害,相生相克!枢密使既得参与国政,又统押着天下各镇各州各军的监军,此权过大,剖为上下,再将宣敕传命之权割与宣徽使,如此一来,使得原本只是向外宣索财物以及管领大内诸般杂事的宣徽使得与枢密使相抗。枢密、宣徽同居大内,容易齐心,(中尉居禁苑)再合以南牙百官,则足以制衡中尉。且以“宣徽”、“枢密”作为上迁“中尉”的必由之阶,而非以副使相代,如此则可高枕而卧!

唐宣宗的这种分其权而非削其权——更非削减其利的措施,其得失如何,特别是对于社稷,对于百姓而言,似乎是很难简单论断。后世也有人指出——比如明末清初的大儒王夫之,便指出这种“豺狼当道”,却“只顾狐狸”的行政,正是加速大唐王朝走向分崩离析的一个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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