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唯一一次见过李墨是我和严澄阳一起回家,那天是个阴天,老天爷沉着脸的样子和李墨一模一样。李墨和严澄阳差不多高,看着温文尔雅,比陈岳好了一些。虽然个子不算高,但还算干干净净,看着是个正直且认真的人。
严澄阳和李墨是在图书馆认识的,似乎大学里的爱情,是只要踏出宿舍门就能遇见的。丘比特有无数个分身,蹲守在图书馆的座位、篮球场的看台、下雨的屋檐、路边的树荫、湖边的长凳...他们看见人就乱箭齐发,无关乎性别,无关乎季节。
李墨看似真诚的说:“你别生气啦,上次你看到的是个误会,她是我实习单位老板的女儿,我老板让我给她送东西”
关于这件事,严澄阳抱着我向我哭过,她看见李墨给一个女孩子送礼物,我劝她了解一下实情,听人辩驳后再下决定,于是就有了现在这一幕。
李墨把手里的纸箱往前递:“你看看我给你带了什么,你一定喜欢。”
我的注意力立马放在了李墨手中那个带着狗牙印的纸箱上,虽然箱子半掩,但什么都没遮住。我迫不及待地打开半李墨半掩的箱子,是一只小萨摩耶!
它圆滚滚得像是一团白色的棉花糖,眼神里透露出对这个世界的好奇和害怕,可爱极了。我笑着把他抱了出来递给严澄阳,她慌张中带着些许手足无措接了过去,小狗伸出小小的舌头舔了舔严澄阳的手臂,她笑出声:“我们给它取个什么名字好呢?我没有养过宠物啊,这要怎么养啊,是不是还要教它上厕所握手什么的,狗粮买了吗?”
李墨看到严澄阳这个样子,也明白是混过这次了,说:“都在我车上呢,我送你们回家吧。”
事实是怎样的对严澄阳来说或许并不重要,她要的只是一个态度,但我不是,我无法忍受男人的三心二意和左右逢源,这样看来,李墨和严澄阳都是聪明的,是了,世界哪是非黑即白的呢。
我和严澄阳家是两个方向,于是我告别了他们“一家三口”,识趣地自己回家了。
我家也养了一只法国斗牛犬,她不是奶油色,不是虎斑,通体白毛,唯独两只耳朵带着斑点,在专业人士眼中是“失格”的,在我看来很特别。
我在脏臭的犬舍看见她的时候,她身上还沾着自己的屎。看见我来了,她急切地扒拉着栅栏,哼唧着像是要我带她走。她格格不入,和我一样,让我想到了一句电影中的台词:
“我买了一条狗,很快我意识到,唯一能够开心做人的方法,就是花所有时间,和非人类在一起。”
理所当然,我把她带回了家。最开始我的爸妈极力反对,我买了一个大尺寸的笼子,把她关在里面,放在自己的房间,但对于她来说还是束缚,笼子再大也是笼子。
于是我每天回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她从笼子里放出来,和我爸妈一起玩一会,培养我们感情,争取让她的活动范围蔓延到整个家。
幼犬的胃像是个无底洞,她会把自己的肚子吃得像个皮球一样圆,把饭盆舔的能够清晰地映出她脸上的胡须之后还要楚楚可怜地问我要吃的。于理我是不会再给她吃的,于情我拿出了她的零食,她每次都能得逞。暖暖的小小的她,睡在你身上晒太阳的时候,一切不公都能被原谅。
不久小狗就凭她的心机讨好了我的妈妈,在家中的地位甚至超过了我,排名第二。
于是严澄阳也成了我的狗友,我带着狗横跨整个城市去找她和她的狗玩,她家的院子临湖,小狗可以尽情撒欢,但就是危险了些。院子和湖并没有明显的隔断,他们连作一处,相辅相成,一个不小心,这里就会是生物们的丧生之地。
严澄阳自杀了,其实她也不是想自杀,不然不会选择在这样明媚的午后跳入湖中被人救起。很多时候的自残,是响彻天空的尖叫,是血腥版的返璞归真。
幼童时期的人类热爱尖叫,快乐悲伤愤怒无聊,任何情绪都会用尖叫来表达,因为那时候的他们没有掌握更多的词句,于是尖叫着期待大人们能给出更多的反应。后来他们学习成语,学习外语,甚至学习网络用语。他们用一生学习说话,但只是偶尔选择“听话”。并且只会选择自己想听的,与自己保持着同样观点的和愿意肯定自己观点的话。而那些刺耳的,反抗的,真实的,赤裸裸的,不同的话语,只能算做噪音。他们会化身革命者,对反对他们的“人”进行洗脑同化,洗脑无用会开始辱骂,辱骂无用会开始攻击,攻击无用会开始伤害对立者在乎的一切。他们完全不在意对方是一个人,一个独立的人,一个有自己思想的人。而将以上贯彻始终的,或许往往是你最亲的人——家人。
这是小奶狗第一次接触水,他的小短腿还够不到湖底。于是他呜咽着向岸边的老人求救,老人转身就走。他不解也很难过,只能不停摆动着不听话的四肢,想往前游去,却毫无作用。风把他越吹越远,水把他越灌越满。毛茸茸的小脑袋就这样消失在了水平面,他孤独地死去了,在死去的时候,他或许还想再被主人最后一次抱在怀中,因为湖里真的好冷啊,那瘦瘦小小的身躯很快沉到水里,他的尸骨会漫长地等待食物链消除他存在的痕迹,没有人会记住一只狗,一只在人间被短暂爱过的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