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孩。”我用眼睛暗示李翔。
“呵呵,走,咱们就坐她旁边,正好没人。”说完,他一个箭步冲过去,生怕半路再杀出个程咬金之类大煞风景的人物。
我俩要了两瓶可乐,三盘小菜,一个番茄鸡蛋汤,两碗大米饭。
女孩抬起头瞥了我们一眼,又把头埋进碗里。
她那可爱的小马辫随着扒饭的节奏,骄傲的一摇一摆的。
我和李翔相视一笑,就开始狼吞虎咽,风卷残云。
忽然间,我感觉脚底好象踩住了什么东西,弯腰一看,一本《志摩的诗》正躺在那儿。
我拾起书,发现徐志摩的黑白大头照已经被我的脚□□的面目全非了。
特别是他那象征文雅博学的圆形透明眼镜,如今却变成了深沉忧郁的墨镜,一个文质彬彬、才华横溢的青年书生转眼间就变成了街头拉二胡卖艺的无业盲青年。
从白昼到黑夜,从学者到艺人,一切都可能发现在那一瞬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