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陈书婷环抱双臂站着,看着要拿出手机打电话的高启强。
“老高。”她开口叫道。
“老高。不能再杀人了。”
“没有没有,没有书婷。”高启强看见老婆,忙收起来手机满脸堆笑。
陈书婷一向害怕高启强杀人,但她有时候管不住。高启强面上和她打哈哈,但还是去做。她心里知道,但没办法。她感到害怕。
“你还想要弟弟吗?”她想了想说。
高启强愣住了。
“你要是把沈清嘉杀了,阿盛和你之间,就有心结了。”
高启强沉默了。陈书婷这一下,戳的又狠又准。
是的,阿盛会听他的。但之后呢?
他有天发疯的时候,会不会恨我。弟弟是不能失去的,他不能失去弟弟。
高启强犹豫了很久,终于揽了揽陈书婷的肩。“先把他们隔开看看,我让小虎把沈清嘉带走。”
高启强是个处理事情非常老道的人。他很快叫来了唐小虎把事情交代好,要他把沈清嘉藏到手底下一个酒吧里看牢,又嘱咐了瞒着高启盛,就说沈清嘉死了。
“强哥,这不行吧?”唐小虎犹豫地问。他是有些怕高启盛的,实际上,除了高启强,所有人都有些怕高启盛,因为太疯了,完全不可预测。
“没事,就这么办吧。”高启强抬手拍了拍唐小虎的后脑勺。他还是想做掉沈清嘉。暂时不做,是怕高启盛失控。
所以他要彻底断了高启盛的念想看看情况。
如果高启盛失控,那还有回旋的余地。
如果过段时间弟弟慢慢好起来了,他就把沈清嘉无声无息地杀了。
唐小虎害怕,但没有办法。强哥的话总是要听的,于是他出门去找沈清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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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小虎打开门看到沈清嘉的时候,着实是吓了一跳。
沈清嘉像个鬼一样。虽然还活着,但面上没有一丝生气。
不过几天的时间,她已经瘦的脱了相。面色苍白,眼窝深陷。
最吓人的是脸上和脖子上深重的青紫掐痕。再细看,她的手腕,脚腕,所有裸露出来的皮肤上都遍布着青紫的痕迹。
她像鬼一样靠在飘窗上,眼神发直。
唐小虎被惊得说不出来什么,只是让她收拾东西跟自己走。
在客厅里,唐小虎无意踢到地上的剑,拿起来一看,突然想起来自己不久前丢了块磨石。
“你偷的?”他不可置信地看着沈清嘉。“你什么时候偷的?”下一秒他又反应过来,“你,你是不是拿这个要杀了阿盛?”
沈清嘉的嗓子已经彻底哑了,带着明显的粗嘎。“唐经理,走吧。”
唐小虎伸手重重指了指她,“wc,怪不得强哥想杀你。”
唐小虎驱车带她去自己手底下的酒吧。这家酒吧是他以前为小兰开的。
那时候小兰还在国内读研究生。他想着小兰放假回来没有地方玩,总不能去白金瀚那种腌匝地方。
又听说现在大城市开始流行一种清吧,找歌手驻唱,客人在里面喝喝东西聊聊天。
他觉得很适合小兰,于是欢天喜地开了一家,想等小兰放假回来带她来听歌。
没想到小兰很快出国读了博,他的心思又被高启盛拆穿,这间酒吧就彻底白开了。也没几个人知道,他偶尔难过的时候也会来这里坐坐。
但强哥是知道的。他没和强哥说过,但强哥总能暗无声息地知道所有的事情。在白金瀚里瞒不过高启盛,所以让他把沈清嘉藏到这里来。
沈清嘉坐在车上,也不说话,也不问,她好像并不关心自己的生死了。
这个女人也够阴的,居然自己生生造了一把凶器出来。
怪不得高启盛爱她,当年高启盛就是自己造枪,都是蔫坏的种。唐小虎想着。
到了清吧,唐小虎让沈清嘉下来,带着她去后台和老板交代。
老板是唐小虎的一个伙计,打量了一眼沈清嘉吓得不轻。“虎哥,这不行吧。这女人看起来跟疯子似的,赶客啊。”
“废什么话,”唐小虎一巴掌抽在老板的后脑勺,“我平时让你交过几回租?你就把她放后台打打杂,又不用见人,看住了就行。”
老板还是不乐意。“虎哥我这没地方给她住啊。咱这的服务员和歌手都是自己找地方住的,我们不包住宿,夜里也没人看着她啊。”
唐小虎已经开始烦了,一巴掌拍在桌子上。“我另找地方给她住,你只负责白天把她给我看住了!”
“行,行行。”老板不乐意地点头。
沈清嘉一直看着酒吧里台上唱歌的歌手,这时候突然转头说,“这活儿我能干。”
“你?”老板上下打量着沈清嘉,“你嗓子都是哑的!”
“嗓子哑过几天就好了。再说,我是唱京剧的,发声不靠嗓子。”
沈清嘉仿佛突然活过来了一样,积极地像老板推销着自己。
“流行歌曲我也会唱的,粤语歌我也能学。这样,我试一场,要是还行的话,您留下我,还能省一个驻唱歌手的钱。划算的。”
是很划算。老板开始犹豫。
唐小虎皱着眉毛望望她,“你这个样子怎么唱啊?”
“没事儿,我遮住。”
沈清嘉飞快跑到一个化妆镜前找到一瓶遮瑕膏,殷勤地对老板说您等一下很快的,然后在成排的服装里挑出一身长裤长衫,跑到换衣间里去了。
唐小虎几乎是惊愕地看着她做这一切。
等她出来的时候,已经把所有能露在外面的伤痕遮住,也不化妆,捡了支口红提了提像鬼一样的面色,就要上场。
老板把场上的歌手叫下来,换上沈清嘉。
沈清嘉嗓子不行,会的歌曲也少,但是她实在殷勤。
她让场下的观众随意点歌,会唱的她就唱,遇到不会唱的,她就说回去学,下个星期您再来,到时候我唱给您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