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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过一劫(1 / 3)

等到太阳照进林子里,气温开始回暖时,已经快到十点了,鲜胜男拎着东西出门,走得更远了,找了一个更适合晒谷子的地方,一次性能摊的谷子更多了,路上还打下来不少之前吃过的果子。

路上遇到一只小白兔,像之前那些兔子一样,一直跟在鲜胜男身边,时不时地往其他地方蹦蹦跳跳,但最终都回到鲜胜男身边,像极了一个出门被溜的狗,又或者是跟着大人散步时的小外甥,不管怎么跑,最终都会回到大人身边。

等鲜胜男晒好谷子和充电宝坐下来休息时,发现那只活力十足的小白兔现在像霜打的茄子般趴在树下。

鲜胜男悄悄地靠近,把它抱起来。可能是真的太累了,被鲜胜男抱在怀里,小白兔没有丝毫挣扎。

鲜胜男抱着毛茸茸暖烘烘的兔子,一边顺毛,一边观察周围环境,有看不清楚的地方,拿出手机当放大镜使用,发现再往南边走一点,有一处疑似断崖的,准备动身前去查看一下,但是刚走出不到十来米,后面大石头上就落下了一只大山雀,鲜胜男看了看前方疑似断崖的位置,又看了看身后星期五的家当,最终选择了回头。

“反正它就在哪儿,又不会跑。”

鲜胜男回到原处,一边撸着兔子,一边用手机看PDF,是军事理论课的时候,有同学在群里说忘记带课本了,学委不知道从哪里搞来的电子档,上传到了班级群里。听以前的学长学姐说,这门课是开卷考试,而且基本没有作业,上课也不点名,但是结课之前要交2000字的心得体会,好多同学都会用上课时间来写这个心得体会。

刚好现在鲜胜男有空就想起了这件事,看一看课本,写一写心得体会,避免自己闲得无聊。

日上中天,怀里的兔子开始急躁了起来,鲜胜男看得正入神,没有理它,兔子干脆跳到了地上,去咬鲜胜男衣摆,但是鲜胜男只是敷衍地用手拂开它,等到下午快要收工的时候,鲜胜男收起了手机,才惊觉自己早就饿了。

从背后帽子里摸出几个品种不一的果子,挑了两个最小的垫了一下肚子。看了看日头,又验了验晒了一天的谷子,成果喜人,决定提前收工。

到家时,鲜胜男的帽子、口袋里都塞满了东西,左手拎着口袋,右手抱着兔子,看到空地上多出来的骨头嘀咕了一句:“真羡慕星期五,生病了胃口还这么好。”

鲜胜男进屋将所有东西都放好后,提着兔耳朵,找了早上绑兔子的细藤二次利用。

“‘雄兔脚扑朔,雌兔眼迷离’看来是只公兔子。”绑好兔子不停扑腾的四肢后往草地上一丢,拍拍手去忙其他事情了

准备做饭前,鲜胜男又开始纠结了,是重新找个地方挖个坑,还是把昨天用的那个坑周围打扫一下,两个方案都很麻烦,最后鲜胜男还是选择了后一个方案。

鲜胜男在不远处折了不少竹枝,用藤蔓粗糙地捆在一起,做成一个简易扫帚,把所有骨头都扫进坑里,开始生火做饭。

本来想让星期五看火,顺便借个刀去小溪边处理兔子的,却找不到人,在附近喊了几声没回应,鲜胜男也懒得折腾了,反正今天米多,打的果子也多。

等星期五回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宁静美好的画面,黄昏里少女抱着白兔,温柔地同怀中的兔子说着话。

注意到星期五在对面坐下来后,鲜胜男连忙放下兔子,去屋里拿吃饭的家伙出来。今天的粥很稠,到后面滚烫的白粥咕嘟咕嘟地冒着泡,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勾得鲜胜男在一旁不断地咽口水。

鲜胜男麻利地给星期五和自己各盛了一碗粥,捧在嘴边不停地吹着,白粥的谷香和青碗的竹香混合着白日里晒进米粒里的阳光,在这个深秋时节,对鲜胜男有着致命的吸引力。

“姑娘。”

鲜胜男听到声音抬头看去,星期五透过朦胧的雾气望向自己,鲜胜男往旁边挪了挪,便看见星期五手里拿着小勺一样的东西递给自己。鲜胜男接过仔细一看,和之前一样是竹子做的小勺。

“谢谢!”缺什么来什么,鲜胜男开心地接过,用杯里的水简单清洗过就能用了。

急不可耐地刮了一勺送入口中,入口软绵顺滑的白粥,带着温暖滑向胸口,给秋风中的鲜胜男带来了温暖。

看着对面开心到如有实质的鲜胜男,让星期五也不自觉地弯起了嘴角。

没想到这小精怪这么容易满足。

在鲜胜男盛第三碗时,让星期五小小的意外了一下。昨天的远粥没有今天这么稠,那小精怪也只是喝了大半碗,胃口小的确实如闺阁小姐般,才让自己猜错了她身份。眼下这般胃口又更加符合她是这山中精怪的猜测。

今天吃了个七分饱的鲜胜男看着锅里快见底的粥,克制得没再动手。

今天的鲜胜男吃完饭开始犯懒,不想收拾残局,但是一想到要把事情推给病号,良心就受到了谴责。

动手打扫战场时,看见陶罐里一口都没有剩下,隐隐有些失望。

今天做饭早,收拾完碗筷,天还没有黑尽。进屋后,鲜胜男总觉得自己忘了什么,但是想又想不起来,索性翻开手机备忘录,“老师布置的作业我都写完了,那还能是忘了什么。”

里屋一片漆黑,鲜胜男拿出自己入学后换下来的旧手机,准备教星期五用手机电筒功能,但是转头就看见星期五已经开始打坐了,鲜胜男愉快地放弃了刚才的想法。

躺在临时拼成的小床上时,鲜胜男突然想起,今天没有看见星期五换药,想着要不要问一下,但是又想到今天白天,自己出门了好几个小时,他可能早就自己换好了。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

星期五内力走过一个大周天。星期五睡前想起了鲜胜男,那个女子不像是精怪,或者说不像是会妖术的精怪,奇装异服,随身携带的全都是闻所未闻的,就比如那会发光的黑色物体,巴掌大一块,却神奇无比。

若说是精怪,没有狐狸的妖媚容颜,没有野狼的强悍体魄…除了如鸟雀般不绝于耳的聒噪声,再无其他与动物相似的习性。

行止坐卧间倒是像极了人,看面容好似深闺小姐,却又对谋生之事了如指掌,像是大户人家培养出来的丫鬟,但应该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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