汩流动,微风徐徐袭来。浓烈的彩绸飞扬起来。蔚蓝的天空,从远处飞来一群彩雀。
“是峡谷飞来的鸟儿,贺南宫世子和咱们公主的婚礼。”
飞来的是红顶金雀,赤色尖顶,金黄羽毛,一直被视为澜山河的祥瑞。它们陈群结队飞来,在空中留下一道长鸣,绕着秋水台的七色纱幔盘旋,啾啾切切,那场景使众人都看呆了。
“今天真是个好日子。”
族长眯起眼睛,长叹一声。
他转头对王琮说:“这门婚事,看来顺天地之意。我早提议过,永昌城可交给南宫世子主事。今天老天也来提点我。还请回去禀明主君,请他再考虑考虑。”
王将军也愣愣瞪着那群鸟,鼓着下颚满腹狐疑,他并不相信那是老天的提示。
“老头子,你搞什么鬼?”他揪起族长,眼珠子却瞟我,“找群鸟儿来演杂技。告诉你,澜山河连通中原水路,你想围起来私自霸占,也要看看有没有能耐。”
老头胆小怕事,生怕他把他扔到河里去。我上前捏住王琮的臂膀,将族长放下来了。闵潮汐也很紧张,接住舅舅帮他顺气。
“为什么不让世子继任城主?我看这安排很好。他与公主成婚,将来有了孩子,也是我们乌洛兰族的后人。”
不知谁在说话,却有许多人点头称是。这下王琮令更生气。
“南宫世家的祖辈百年前栖息于此,和我们乌洛兰氏早有缘分。”
窃窃私语声更多了。
难排众议。我心中揣测,若是单立在此地,他有没有魄力杀一儆百,又或者同这位将军这样,进退两难。
宗师打断一触即发的纷争,走上秋水台,示意众人不要打扰婚礼的流程。
“误了吉时不好。”他说,“永昌城自有它的命运。顺其自然就好。”
王琮冷冷一笑:“大宗师不要拿错经书,又跟错人。”
盘旋的彩雀又发出一声长鸣,朝远空咕咕飞去。天色没有先前明亮,风越发大了。我牵着银柳,朝族中长辈最后一拜。礼成后,立刻有对娃娃执着两只酒杯跑上来,最后要喝交杯酒了。
我拿起酒杯,吹起的纱幔恰好横在我与银柳之间。伸手一撩,又是一阵风,将新娘的头纱带走了。
她轻轻叫一声,流转目光,对着秋水台下的众人。
银柳还不满十五,可长得够高了。秋水明眸,红粉朱唇,长颈纤腰,薄肩丰胸,完美得不似真人。她不见生人,所以此刻惊慌失措,眼中闪烁星光点点,使她更动人了。
许多人见到银柳,都会暗自感叹,她是天工尤物。所以能娶到她,自然是我的福气。
伸出手,用长长的薄纱将新娘盖好,与她一杯交欢。瞥一眼秋水台下,果然,人们见到美色比见到红顶金雀激动多了。连刚才横眉怒目的王将军,此刻也转着眼珠子长大嘴,盯着我的新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