窒息的滋味并不好受,死里逃生,心有余悸。
海浪翻滚,一下下拍打着云启早已毫无血丝的脸颊。血液混杂着海水,在他周身扩散,肆意而夺目。
在往日,上流河区飘荡下来的无名尸体并不少见,这片闹市区不会在意他们是死是活,只在意这些尸体上的钱币能否够他们一天的伙食。
然而,幸运的是,他漂上岸,刚好碰见小工头正和工友们手持啤酒瓶,正醉眼迷离,脚步歪歪斜斜。
他们不知是出于什么样的心理,第一次,第一次将一个将死之人送入医院。
等他醒来的时候,他早已忘了自己是谁,只有那把小刀上,刻着二字。
——云启
这估计就是他失忆前为他留下的最后“遗物”。
在乱市区的黑夜,没有灯火通明,没有百家灯火,只有为了糊口,在街上游走叫卖的小贩,他们不敢天明出来,因为这里的地头少则要钱,多则倾家荡产。
家破人亡,在这里只有一念之间。
云启再次感到失眠,行走在昏暗的市区中,显的并不格外显目。
他把玩着短刀,在安静的环境中,他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那个东西第一次没有在黑夜中紧跟着他。
对陌生人这般习惯,危险永远是隐藏因素。
可云启早已不在意,他在这陌生的世间早已没有任何执念,死了一回,第二回又何妨?
短刀在云启手中来去自如,刀尖划过指腹内侧却不留半分伤痕。
上半生留下的肌肉记忆成了他目前为止的乐趣。
刀剑划过月光,锋芒乍现。记忆归尘于海底,无人去追寻。
睡眠是最令人舒心的时刻,对于云霄瑞来说也是如此。可当他身心依旧泛着隐隐约约的疲惫,摘去眼罩,落地窗外的天空还是暗沉一片。
这是他少有的半夜醒来。
以前至少有个原因,现在却只有迷茫。
茫然的时刻让他起身,在充满黑夜的室内行走。在镜子前,微弱的灯光映射出他的脸。有一瞬的无措。
却不知何来的无措。
似乎好像刚刚才见过,可这张脸明明是自己的。
一杯水下肚,才使得他精神稍许缓过神来。干涩的喉间顿时涌进一股凉意,使人心情舒畅。
在往日,时间对于这位大总裁来说是多么宝贵。可这次,他蜷缩在被窝里,身心俱惫。直至初晨的第一缕阳光从落地窗外透射进来,扫过云霄瑞的眼睛。
才使得他做出几丝反应。
他翻过身,手被挡着眼睛,却不得不再次起身,重复着以往的工作。
在这座城中,他早已手眼通天。势力密密麻麻分布在任何区域。
而这次的合作伙伴,提出了一个他们从始至终都未曾正眼瞧过的地方。
一个乱市区,真正的乱市区。
那个由死人住扎堆来形容的鬼市。
他们将手伸到了这里,不顾道德,只为将利益最大化。
对他们而言,他们上流社会将半丝半毫的目光施舍于他们,都是对他们的莫大恩惠。
这种想法,太过荒谬。
但…云霄瑞第一次对这里感到了莫大的兴趣,好似真有什么东西,在蛊惑他。
去视察一下,又没什么大碍。
他对自己这样解释。
商务车被迫停在鬼市街边,里面的骸骨与垃圾共存,使得原本足以容纳两辆车来往的道路拥挤不堪。
一行人西装革履,精贵的皮鞋踏在这片淤泥之上,湿臭味腐蚀着周遭一切。
恶劣的空气使得众人不得不捂住口鼻,在手掌间妄得呼吸到新鲜空气。
云霄瑞抽出一条白手帕,捂住口鼻,微皱着眉,四处打量着这里的肮脏。有一瞬反悔了自己的想法。
但既然来了,心中那股不安也越发的沉重,终归是要一探究竟的。
皮鞋踏着泥污,踏入了这片他从未注意过的地区,踏入了未知。
因为半夜醒的缘故,云启很难再二次入睡,早早的来到工地,戴着脏烂的布口罩,在如迷雾一般的尘灰中搬着一袋袋的砖。
等工友们到来,云启已经将自己上午的工作搬完了,此时正吊儿郎当的弓着背,两腿叉开,坐在砖瓦上,口中叼着跟带灰的烟。
眼眸垂着,时不时沾到灰尘而轻微抖动。肩膀垂搭在两条大腿上。似是安静束缚了他的痞劲,让他的气质成了位淡漠的公子哥,但那身工装始终无法摆脱
白t恤,工装裤,依旧显的他身高腿长,有力的肩膀,隐约可见的身体,任谁看了都会迷糊。
工友一瞧见他,赶忙上去勾肩搭背,嘴上调侃道:“启哥,说真的,你不干模特明星啥的,可真对不起那些女娃娃嘞。这长得,啧啧啧,俺们羡慕的很嘞。”
其他工友也附和着,云启轻笑一声,两指拿下叼着的烟:“嘿,一会被耗子逮住你们偷懒,可别赖我。”
“我去,启哥,你咋和耗子一样了,得得得,我认输。”
工友唏嘘几声随即哄闹而散,刚刚的欢声只有片刻的时间。
工地上再次响起杂乱的搬砖与指挥声。
云启想着一会抽完烟,去吃个早餐,刚刚搬砖有些精力透支…
想着想着,眼神无意间瞥向另一边,那是一栋废弃写字楼。
原本应该会是这里的产业链,可因为风气的变化,这里早早荒废,成了黑社会聚扎地。
原以为这里还是和平常一般,杳无人烟。可那一瞥,却让他怀疑自己是否处于时间错乱时刻。
天灰蒙蒙的,被烟尘所覆盖,看不见蔚蓝,更看不见生灵,但烈日顽强的透了进来,映照在云启的脸侧。他才勉强信服,他确确实实就在清晨,在烈日下,在白日中。
可那道只会出现在夜间的身影,竟站在写字楼的一根柱子旁,逆着光,用一条目前他见过的最干净的手帕,捂着口鼻,皱着眉,四处打量着周遭。
他高挺着身子,在这片淤泥中格外显眼,似真如白色莲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