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孜扬古县远在西部,执行东部华平市时间,因此日出晚。
十一月的深秋,早八点,还是清晨。
半轮太阳升起来,天空是暗暗的金与蓝色。
霍德森·琼·格兰特缓步走在黄土的古道上,仿佛一个普通的观光客,欣然地观赏着山极区小镇的质朴与安详。
与逐渐成为旅游城市的达山市不同,孜扬是充满宗教痕迹的古县,老式的禅房,红白相间的颜色,圣像驻在手工打磨的青石板上,街心立起庞大的香炉,烟火弥漫。
清晨的曦光薄薄地晕开,有穿着长袍的原住民赶着马车进城,县道上传来不急不慢的马蹄声。
卖手工艺品的小贩开始支摊,看见霍德森,友善地问:“How are you?”
霍德森停下脚步,微笑着点点头。
“我可以说本地的语言。”
小贩咧嘴一笑:“转经筒要不要?”
古铜色的手摇转经筒,小小的一个,精巧古朴。筒身漆绘着彩色的鸟兽,镶着八粒珊瑚珠,镌刻六字真言。耳孔边垂下一条小坠,拙朴考究。
霍德森拆开转经筒,展开圆筒中间的经咒。
六字大明咒,嗡嘛呢呗密吽。
清净业障,了脱生死,摧灭嗔痴。
他正看着,忽然听见有人说: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霍德森一怔,驻足回头。
该怎么形容这幅画面呢?
太阳升起来一半,天边一片霞光。
进城的原住民赶着小马,道路上“嗒嗒”地溅起一些蒙蒙的黄土。
朝霞笼下来,漫天的黄沙微微地散开,露出一人一马两条身影。
黑头发红衣裳的女孩子坐在马鞍上头,逆着光看过去,肩背是一个洒脱的线条;长长的头发飞起来,划破了身后的半轮太阳,几线金光。
女孩拉一拉缰绳,在他的身边停下马,笑起来,光和影子在她棕色的眼睛里面跳跃,是大气而快意的光彩。
她说:“‘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我的转经筒里写的是这个,你的呢?”
霍德森目光灼灼地看着马上的女孩子,也笑了。
樊华的名字,他自然是在组里听过的。
她不是传统审美上的“漂亮”女孩:她的眼睛不大,皮肤粗糙,嘴唇有些厚,她在影视剧里作配跑龙套时,是毫不起眼的普通角色。
可是,她现在这样策马而来,显露大方舒展的五官,饱满的嘴唇,小麦色的肌肤,长发没梳,金色的阳光打在细碎的发丝上,划出一丝野性与不羁。
当一个女人终于崭露出独属于自己的特色和气质,便不能用“漂亮”来形容,而要用“美”来形容:
此时此刻的樊华,也许依然不算一个“漂亮”的女孩,但她很美。
这种美是大方的,张扬的,顾盼之间,令人心神为之一夺。
她粲然一笑,说:“Mr Grant吗?对,我是樊华。幸会。”
1.9
这是他们的初见。
一场惊艳为表,阴谋为里的算计。
樊华自红马背上翻身下来,余光瞥了一眼腕表。
十一月中,华平时间早上的8点17分,正是朝阳的阳光自达山的地平线穿过,将大地镀上金光的时刻。
黄沙满地中,穿着鲜红色衣裳的女孩子擎着缰绳跃马而来,阳光穿过她黑色的长发,仿若一幅古老的宗教油画,拥有令人目眩神迷的美丽。
怎么说呢?
鲜衣,怒马,霞光,惊艳的女人。
不要傻了,樊华想。
如果不是通过人为的算计,租赁合适的马匹,搭配合适的妆容与衣裳,拿捏合适的时间,故意出现在这人的眼前,21世纪,这冷冰冰的数字时代,怎么可能出现这样矫揉造作的“初见”。
樊华心里叹一口气,面上却浮起一个微笑。
她说:“您就是Mr Grant吧?
“哦,还没有本地的名字吗?
“那么,不如就叫‘霍德森’。朗朗上口,还大方。
“……对,我是樊华。幸会。”
1.10
回酒店的路上,樊华和霍德森并着肩徐步而行。
太阳完全升起来了,天朗气清。四周非常安静,只有一些轻柔的风声。
有文人描述山极区的天空:能掬一把蓝天洗漱。真的是这样。站在这样广袤无垠的天地间,心胸宽阔,人也愉快。并肩而行的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却不尴尬。
走到长街的尽头时,迎面碰见前来山极区朝圣的宗教信徒。
一行人举行着虔敬的仪式,樊华侧身避让,打破沉默。
“你信教吗?”她说。
霍德森摇摇头。
“我也一样。”樊华说,“宗教就像萤火虫,为了发亮,非要有黑暗不可。”
“这话有意思。”
“不是我,叔本华说的。”樊华笑笑,“宗教也许起源于人类对未知和不可控的恐惧与寄托。我尊重它,但是某种意义上,我不算是需要它。”
霍德森微微一笑:“能全心全意把自己交出去,也是难得的幸福。你看。”
虔敬的朝圣信徒全身伏地,一步一合十。
衣褶里满是沙尘,但眼睛里是光。
樊华点点头:“你说得对,你说得对。”
她想想又笑了:“不好意思啊,交浅言深了。”
霍德森看看她,也笑起来。
他这样笑,露出洁白的牙齿,笑容诚实而无害。
酒店到了。
两个人站在大堂里,身后挂着原住民的卷轴画。浓烈的颜色,炽热的情感,饱满的生命力,原始的冲动。
樊华和他握一握手:“合作愉快。”
霍德森看着她的笑容,也微笑着说:“我决定了,在本地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