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世,他是作为我爸爸的朋友来参加葬礼的。
我记得,那时候一大群男人在一起吞云吐雾,我最讨厌二手烟,而且还是从一堆腌臜大叔们嘴里吐出的烟雾,闻起来尤为恶心。
爸爸那时身体已经很不好,人坚持撑在那,咳着说:“许愿怎么不叫人?没礼貌。”
我背着书包,垂下头,正看见左脚的鞋带散开了,可又不好意思当着那么多人面蹲下身子去系,只好脚不离地地向前蹭着走,然后机械地朝人群中深深一鞠躬,“叔叔们好。”
一群人里立马有人回应,“许愿都长这么大了,我见的那会儿还是个光屁股的女娃娃。”
光屁股?这都哪年月的事啊,又不敢还嘴,只得陪着笑脸应承着。
眼睛向右一扫,正对上一个男人的脸,他很年轻,以至于我那一声叔叔多少有些埋没他的意思。
他人也很好看,精致的眉眼配上俊朗的线条,是让人感到舒服的长相,特别是坐在那一群大叔中便更加姿态出众,鹤立鸡群,就像是在一群单峰双峰的骆驼中,突然嘶鸣着跑出了一匹墨色的千里马。
因为葬礼,他穿着纯黑色的衬衫,纯黑色的西裤,唯一的装饰物只有袖口上光闪闪的袖扣,它们在手腕移动时发出一道闪电般的光。
应了那句俗语,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其实程诺这个货的质素还是相当不错的。
那个人没发现我的注视,我便偷偷地打量着他,随后便听见有一个不低不高,说不出为什么会觉得熟悉亲近的声音,那样真切,轻易地穿透纷乱嘈杂传进我的耳中,“鞋带开了。”
虽然人多嘴杂,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能分辨出那个声音是属于他的,是属于那个漂亮“叔叔”的。
我没敢再看他,鞋带也顾不得系,红着脸跑开了,留给众人一个慌乱的背影。
我回神,然后挑衅般毕恭毕敬地深深一鞠躬,如果我不说后面的话,那俯身的度数标准得像是做遗体告别,嘴里大声喊他,“程叔叔!”
程诺收回停在我脸上的目光,专心把碗抹干,小心放进橱柜,洗干净手,才把衬衫袖口系好,缓缓向大门的方向走。
我一看,不用人赶,自己走,很是自觉。
他打开门却在门外停住,一回头抛给我一个不怀好意的笑,然后不紧不慢地问:“许愿,你今天去相亲,是因为已经忘了你的江言,还是迫切需要为了忘记他,努力找一个代替品?”
我像是被人拆穿了伪装,一下子呆在那,所有伶牙俐齿在此刻脱落,没有了战斗时该有的锋利,程诺,你明明知道什么是我的死穴,却故意狠狠按下去。
我恼羞成怒地一甩门,完全没考虑会不会撞在他鼻子上,听到门外闷闷的一声哼,我仍旧继续说:“我的事用得着你管吗?短期内最好别见了!”
“多久?”他居然没走。
我真想告诉他,如果非要给这个互不相见加上一个期限,我希望是一万年,可在那人的一句话后没了底气,因为他说:“你车子撞坏了,本来我还想要给你修理一下,不知道,你需不需要………”
我猛一下拉开门,看见他鼻子红红的,一脸欠抽地摇着不知怎么顺走的车钥匙,我特没骨气地恭送那人离去。
为什么我永远都是手下败将?落花流水共添悲,这落花、流水般的诗意也可能指的不是情意,而是我惨败的战绩。
看来,我与程诺的战争仍将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