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矫情书院>女生耽美>两意> 三生
阅读设置(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X

三生(4 / 6)

我喜欢的章节,都是新约里的。女孩回头看着男孩说:我倒觉得旧约古朴,比新约好些。男孩一笑:各人的性子,各人的喜爱,就如你喜欢杜甫,我喜欢李白。女孩想起,从前的李杜之争,不由得一笑,说道:安娜在就好了,这事唯她可评理。男孩也一叹:不知她在巴西可还好。

时日一天天过去,男孩女孩也一天天长大,家长大人们,也讨论着男孩女孩的亲事,倒是女孩阿父说:不急的,等他们读几年书吧,现在不比从前了。男孩女孩也知他们的亲事,只是装作不知,促狭的哥姐们,或着看他们长大的大胆些的家佣,拿他们的亲事说事时,就各自脸红着,看也不看对方。就这般,轻轻重重、浓浓淡淡的过了三年,男孩从新式学堂毕业了,考上了北方的大学。女孩教会学校,倒还有两年的学业。双方亲长商议着,先订亲,等男孩学成之后,在办礼宴。那日周末,女孩从学校回家,阿母走到女孩的房间,对女孩说,近日择个日子,将她与男孩的亲事订了。大人们,见女孩男孩相处长大,平日也看得出孩子的心思,也欢喜这门亲事,此时,不过对他们言语告之一声。女孩听了,却脸红着,低着头说:你们都定了,还来问我做什么。阿母见女儿小孩心气,也知顺女儿的心思,不由得一笑。

订亲那日,女孩盘起了头发,插了簪子,穿了猩红的衣裙,金色的滚边,金色的刺绣,男孩倒穿着中山装,头发也摸了发油,油光程亮的,男孩见了女孩,女孩见了男孩,都觉得好笑,却也都忍住了。订亲了,男孩来女孩家,倒不如从前随意了,觉得自己是个大人了,应按大人来行事,到女孩家中,总是陪着女孩阿母阿父说些话,女孩也少出来,与男孩见面。有时,见男孩与阿母说话,便坐到母亲身边,也不看男孩,男孩呢,见女孩来了,低着头,又抬起头,看了一眼女孩,又看着阿母,阿母见了,倒是忍住笑,也不理他们,就看着自己的报纸。那日,女孩见男孩又来了,便将昨夜写的信,夹在圣经里,递给男孩,男孩接过,知女孩之意,好许天没好好说话了,心里慌闷,知女孩有信给自己,便迫不及待的跑回家里,打开圣经,看女孩的信。一日,女孩阿母忍不住,逗他们,说:什么书,那么金贵,借来借去的,再买一本吧。女孩听了,满脸羞红,男孩也脸红着,说:买不到的,安娜送的,就这一本。从女孩的信里,男孩知道,以后女孩结婚那日,要穿白色的婚纱,要自己穿西服,还叫自己不要摸发油了。如此托信于圣经,过了一个多月,男孩要去北方上学了,可以与女孩正式的写信寄信了。

男孩离家那日,女孩,还有女孩的父母,都去了江边,给男孩送行。清晨时,码头上已有不少人,有离去的,有来送行的,还有那群在码头讨生活的挑夫,在这悲欢离合之地,扛着一根根扁担。男孩背着行李,江边的轮船冒着黑烟,男孩在码头上,和众人一一道别。女孩躲在阿母身后,男孩来到女孩面前,觉得世间,一瞬间静了,仿若只有他们两个人,男孩想伸出手来,和女孩握手言别,但转瞬间,又觉不妥,又觉难为情,便看着女孩,在她面前,好似远远的,挥了挥手,轻声嗫嚅说:再见,保重。女孩看着男孩,心有些触不及防的痛,眼有些湿润了,男孩欲转身离去时,女孩喊住男孩,将脖子上的十字架,摘了下来,递给男孩,男孩接过,双目微红。

男孩走了,女孩坐在秋千上,独自一人,想起李商隐来,浮世本来多聚散,红蕖何事亦离披。

门打开了,窗子也开了,门外的小院,挨着窗子,放着三张座椅,供客人坐的。酒吧老板,从柜台后走出,来到门外坐下,一个人在门内待不住,太孤独了,还是门外,离人间近些,他又点了支烟,抽了起来,起床后到现在,一包烟都快抽完了,她在,她知的话,又该说他了。他看着院子,院里的那株梨花,昨夜落了不少,那株梨花,还是她在时种的,而今已亭亭如盖,墙角下,红的杜鹃也开着,这杜鹃是她种的,今年又开了,依如往年,可昨日她死了。也许,她最后回来时,那花瓶不插梨花,插这杜鹃,应会好些吧。酒吧老板抽完一支烟后,将烟蒂在烟灰缸里碾熄,站了起来,用竹帚扫起院里的落花,院子的腰门外,不时有人走过,这座江边的城,是座古城,虽古迹了了,然总是有人慕名而来,又无声离去。

当初,他就是流浪至此,留了很长的时间,在这来来往往的聚散之地,人们都是浮萍泛梗,作为异乡人,置身于此,不会觉得那么寂寞。他在这家酒吧里做驻唱歌手,后来遇见了她,她来这里做侍者,认识她后,相恋了,那么随意,竟没有告白,初时相处,就似相处了多年,他知,她也知,她懂,他也懂,今晚的月色真美啊,就是他们彼此最直白的告白。后来,这家酒吧老板有了些年纪,病了,开始抄佛经,她有时开玩笑的问老板,为谁抄呢?老板总是沉默的笑着,老板也是异乡人,孤身一人,对他们都很好,简直像是家人,老板病后,说要回故乡了,落叶归根啊,虽然老板从不和他们谈及自己的故乡,简直讳莫如深,他至今都不知老板的故乡在何处。老板走前,将酒吧盘给了他们,便宜得让他们都不好意思,但他们也无多钱。送老板去江边码头时,老板笑着说,此心安处是吾乡,我在这里呆了这么多年,心却依然难安,还是要回归曾经逃离的故乡,反认他乡是故乡,未必不是幸福的,祝你们在此幸福。是啊,他乡成故乡,因为她永远的留下了,自己也会留下了,留在这每日都物是人非的聚散之地。

下午时,驻唱的女孩,和做侍者的女来,相继来了。他跟着她们走进了门,驻唱的女孩内向,平日话不多,今日却话多得反常,总是与酒吧老板寻话,他知道女孩想安慰他。做侍者的女孩,平日活泼,与她很亲很热,今日却格外沉默,一声不吭的拖地、擦拭座椅,他知道女孩因为她的死而悲伤,这种悲伤,甚至不亚于自己,因为女孩还那么年轻,心是那么的鲜活。傍晚时分,陆续有客人来了,今天来的第一位客人,是一对情侣,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看着穿着与年纪,应该还是学生,帆布鞋、牛仔裤、棉布T恤,都是学生的装扮,他们应是来此旅行的,脸上有旅行时特有的惬意。酒吧老板看着那对学生,微微一笑,微微一痛,想起中午收拾她衣物时,放在鞋架的那双红色匡威帆布鞋,自己大学后,就不穿帆布鞋了,在他心念里,帆布鞋是青春特属的标志,她买那双帆布鞋时,他还笑她,年纪一大把了,还

上一页 目录 +书签 下一页